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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应把“房闹”和“闹房”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范围
——《陕西房地产蓝皮书:陕西房地产业发展报告(2019)》指出
来源:陕西房地产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9-09-24

  2019年9月21日,长安大学、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陕西房地产蓝皮书:陕西房地产业发展报告(2019)》。

  蓝皮书指出,应把“房闹”和“闹房”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范围。

  所谓“房闹”,就是在同一楼幢或小区居住的业主(已完成购买手续),看到自己的开发商降价销售余房,就结成团伙找开发商“闹”、“补差价”或退房的不理智行为,有的甚至打砸售楼部。最近几年,全国部分城市的“房闹”已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房闹”在陕西也时有发生。“房闹”的主体往往是投机型炒房客。“房闹”不仅给开发商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破坏了市场公平诚信的交易规则,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反映了房地产市场的不成熟和管理法规的不完善。所以,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房闹”行为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范围,杜绝“房闹”事件的发生,维护好房地产市场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

  所谓“闹房”,就是某些开发商不惜毁约告自己、企图提高房价的不法行为。从西安市发生的案例看,开发商在自身合同目的已经实现的情况下,反而以自己无证销售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做法,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虽然违反了有关“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规定,但并不必然导致其签订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开发商对所需条件应当是清楚的,对自己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销售商品房行为的违法性应当是明知的,其真正目的在于获取超出合同预期的更大利益,其行为显然与社会价值导向和公众认知相悖。所以,建议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同样把“闹房”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范围,对这类无良知的开发商采取更严厉措施,坚决阻绝此类事件发生。

  (参见《陕西房地产蓝皮书:陕西房地产业发展报告(2019)》p3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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