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9年9月21日,长安大学、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陕西房地产蓝皮书:陕西房地产业发展报告(2019)》。
2018年10月,蓝皮书课题组对年满18周岁的陕西省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获得1863份有效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陕西省城镇居民对其住房基本满意,住房满意度平均值为3.35。
(一)陕西省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存在区域性差异。
商洛市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高于其他城市,为3.45,随后是安康市(3.43)。榆林市和咸阳市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最低,分别为3.14和3.23。西安市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为3.31,在陕西省排名第六。
(二)住房满意度的收入水平差异
收入水平高的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高于收入水平较低的居民。家庭税后年收入26万元以上的居民的住房满意度最高,为4.08,比年收入21万~25万元的居民高出0.30,比年收入16万~20万元的居民高出0.56。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居民住房满意度最低,为2.92。年收入26万元以上的居民的住房满意度显著的高于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居民,高出1.06,约40%。
(三)住房满意度的年龄差异
随着年龄的增长,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逐渐增高。18~30周岁的城镇居民平均住房满意度最低,为3.03。31~40周岁与41~50周岁居民住房满意度较为接近,分别为3.35与3.49。51~60周岁居民显著高于51周岁以下居民的住房满意度,为4.45。61岁及以上居民的住房满意度最高,为4.50。
(四)住房满意度的性别差异
不同性别的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存在差异,但是差异并不显著。男性居民住房满意度为3.32,比女性居民住房满意度高0.07。
(五)住房所有权与住房满意度
调查数据显示拥有住房的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平均值为3.53,比租赁住房的居民住房满意度显著地高0.47。拥有多套住房的居民住房满意度为4.52,显著高于只有一套住房的居民。
(六)对住房价格的满意程度
大多数城镇居民认为住房价格偏离了经济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泡沫,对住房价格的满意度较低,住房价格的平均满意度为2.02。认为住房价格非常高和较高的、对当前住房价格不满意人数分别为573人和792人,占所参与调查人数的比例为30.76%和42.51%。21.74%的居民对住房价格的满意度一般,只有4.99%的居民较满意和满意当前的住房价格。
陕西省城镇居民住房满意度在区域、收入水平、年龄、性别、住房权属等五个层面存在差异。在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陕西省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逐年增长,住房自有率不断增高,户型不断优化,住房设施日趋完善,套均居住人口逐渐下降。城镇居民对住房比较满意,但区域间、不同收入水平间、不同年龄段间、不同性别间差异明显。住房政策应向提高低收入家庭住房满意度、年轻人住房满意度倾斜。
(参见《陕西房地产蓝皮书:陕西房地产业发展报告(2019)》p242-24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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