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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在跨区域、跨制度协作机制方面仍然有待完善
——《粤港澳大湾区蓝皮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报告(2019)》指出
来源:粤港澳大湾区蓝皮书  作者:吴禹霖   发布时间:2020-04-22

  2020年4月21 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蓝皮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报告(2019)》。

  蓝皮书指出,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产业基础,三地在数字经济合作方面可以充分做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但是在跨区域、跨制度协作机制方面仍然有待完善。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产业互补优势明显。广东拥有坚实的数字经济产业制造基础,拥有丰富的数字化应用市场和融合发展空间,产业互联指数排名全国第一。香港在资讯及通讯科技、即需即用软件(SaaS)、物联网、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机械人、VR和AR等新兴数字产业领域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奠定了其湾区数字经济科研中心的地位。澳门在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也拥有国际领先的研发成果。

  尽管如此,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仍面临着跨区域、跨制度协作机制障碍。一是在“一国两制三种法律体系”框架下,港澳又有独立的数据安全法律制度,再加上国家网络安全法将港澳视为境外,造成大湾区三地涉及跨境数据传输的要求和标准会难以协同,构成政策壁垒。二是缺少大湾区数字经济的统筹规划。对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产业融合重点、技术重点突破领域等缺少前瞻性研究和政策系统性设计。大湾区缺乏能够有效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创新与应用示范性平台。

  (参见《粤港澳大湾区蓝皮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报告(2019)》p93~9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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