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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2014年银行监管的重点在于优化银行业治理体系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
来源:金融监管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4-05-10

  2014年5月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承办的《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发布会在京召开。

  蓝皮书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适用于金融业,在金融业改革的基本框架中,一是增加更多金融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度,包括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中小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包括放宽机构、业务、准入等一揽子政策措施,为市场提供更多金融机构、更多金融产品,发挥金融竞争机制的基础作用。二是加快推进金融价格的市场化,人民币汇率、利率市场化,从根本上改变金融竞争手段和竞争格局。三是建立市场退出的制度体系,包括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等。

  银行业面临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大资产管理业务竞争叠加的格局,金融监管也会不断调整,应对表外业务风险、大数据时代银行管理能力、跨境跨业风险予以关注。

  2014年银行监管的重点,应针对银行业务条线多元化、综合化、国际化的趋势,优化银行业治理体系,根据不同业务特征采取分行、子公司、条线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等多样化的管理模式,推动业务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同时提升银行并表管理和并表监管的有效性。针对表外业务、非信贷业务的规模扩展以及金融业务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业务本源的现状,应进一步完善表外业务、非信贷业务的监管规则。

  蓝皮书指出改革大背景下的银行监管有两大趋势。

  1. 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探索

  根据 “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原则,按照“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等原则,推进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试点批设工作,引导民营银行设计合理、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模式与经营管理模式,全面落实自担风险的总体要求。

  2. 持续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

  继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机构改革。商业银行的改革将着眼于机制的深化和细化;政策性银行改革工作将进一步推进,研究推进组建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

  银行业治理体系的优化将成为重点,根据业务的风险特征推行子公司、事业部制、分支机构等不同模式,对信贷、理财、同业、投资、私人银行等业务实行差异化管理,推动风险治理的专业化、规范化;而银行业金融机构集团层面则着力于全面风险管理,从制衡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推进改革。

  (参见《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p63-6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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