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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仍有不足之处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蓝皮书: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报告(2021)》指出
来源: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蓝皮书  作者:吴禹霖   发布时间:2021-05-07

  2021年4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债协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蓝皮书: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报告(2021)》。

  伴随地方债市场顶层设计持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逐步成熟,地方债市场规范化、市场化水平持续提升,但相较于其他成熟券种如国债等,我国地方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仍有不足之处。第一,发行定价机制仍受非市场化因素影响。随着地方债发行深入及发行定价持续规范,例如禁止地方政府通过“指导投标”“商定利率”等方式干预定价、调整投标利率区间下限等,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总体已显著减弱。但由于商业银行是地方债承销团主力,地方债承销规模常与获得地方财政存款挂钩,非市场化因素仍难以从根本上消减,或导致一、二级市场利差,造成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的缺失。第二,投资者结构仍较单一。2019年3月银行柜台首次发售地方债,地方债投资群体扩容至个人及中小机构,但我国超八成地方债仍由商业银行持有,远高于成熟市场水平,或与投资者保护机制不健全、市场推介不够、市场开放程度不高、境外融资渠道缺乏等有关。第三,地方债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目前信息披露仅在发行阶段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披露,缺少全周期的信息披露,尤其是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进展情况等要素,且对存续期重大事项披露缺乏界定标准,投资者无法全面掌握地方资产、未来收入情况,难以全面评估风险。第四,地方债续发行机制有待进一步推广。地方债单只规模较小,且由于资金用途不同的个券规模差异较大,目前我国已引入续发行机制,鼓励发行规模较大、次数较多的地区合理设计续发行期限品种、规模,适当增大单期债券规模,后续仍需推动续发行的常态化及试点区域的扩大。

  (参见《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蓝皮书: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报告(2021)》p15~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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