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21年7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
蓝皮书指出,金融控股公司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金融控股公司出现资本无序扩张、资本抽逃、循环注资、关联交易、风险交叉传染等问题,引起人们极大关注。当今,在分业监管和混业经营并行多年后,国务院、央行相继出台了对于金控公司监管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将金融控股公司正式纳入监管范围。如何平衡金控公司合规监管与发展创新,已成为亟待解决和思考的问题。
第一,严把准入关口,将风险防控迁移至入口。一是监管机构应以此为契机,严把资质、质量关口,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移至入口;二是治理、清理市场上数以万计与金融控股公司必备资质相去甚远的金控公司、金融集团;三是严格准入关口,督促申请牌照金控公司(集团)妥善处理金控集团现有历史存量的问题,也会促使过度金融化的企业归回本源、本职。
第二,建立独立审慎监管体系。建立专属于金控公司(集团)独立审慎监管体系,以金控公司(集团)为单一监管对象,独立于集团参控股公司的金融业务监管,形成“准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闭环。
第三,有效对接集团和参控股公司监管体系。金控公司(集团)在建立起独立审慎监管体系后,加强参控股金融公司业务管控,需将独立监管体系与参控股公司分业监管体系协同、对接。
第四,制定监管措施和评价指标。金控公司(集团)因其规模庞大、股权结构复杂、经营业务综合等特征,容易面临财务杠杆过高、关联交易不当、协同结构异化、过度集中、交叉传染等风险。建议以资本充足率、关联交易等为监管核心,制定监管措施。
第五,完善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制定并完善金控公司(集团)退市机制,研究制定风险救助、吊销许可和司法破产过渡和衔接机制,并强化金控公司(集团)整体资本充足和风险触发约束。
第六,培养建立针对金控公司(集团)监管干部人才队伍。多年来的分业监管政策和经济环境,我国缺少对于金控公司(集团)的监管经验,急需培养一批既懂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业务,又懂集团综合经营、股权管理、集团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的监管人才队伍,以提升监管的数字化水平。
(参见《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P268-27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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