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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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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的五点建议
——《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
来源:金融监管蓝皮书  作者:金融监管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21-07-13

  2021年7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

  蓝皮书指出,发展供应链金融是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有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近年来,供应链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业务实现较快发展,但仍存在核心企业积极性有待提高、业务匹配困难、操作要求高、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阻碍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对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保持供应链产业链完整和稳定等产生负面影响。针对当前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蓝皮书提出如下五点建议。

  第一,以推动应收账款融资票据化为抓手,调动核心企业积极性。建议人民银行修改业务考核标准,将票据贴现纳入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业务宏观审慎评估考核的统计范围。以此调动银行积极性,进而通过银行内部收益和成本调节机制,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对开出票据的核心企业给予更多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和优惠,调动核心企业配合确权的积极性,缓解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核心企业不配合的问题。

  第二,以供应链融资模式多元化缓解业务匹配难。建议在继续发展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同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考虑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适度直接参与供应链融资服务,发挥其交易链条核心、熟悉上下游各方的优势,推动相关业务快速匹配和信息系统对接,有效缓解供应链金融业务匹配难。

  第三,加快金融科技应用满足风控等操作要求。建议监管部门在满足风控等流程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银行加快金融科技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全流程应用,更好满足供应链业务特性对银行提出的各类操作要求。

  第四,针对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担保交易法律体系框架,突破信息登记和纠纷处理障碍,减少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操作障碍。

  第五,支持供应链金融框架下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创新。建议适时出台监管政策,明确银行可通过自建供应链业务系统或使用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系统、第三方应收账款管理系统,在风险可控和交易背景真实前提下,开展供应链项下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债权分拆、多级流转和融资,实现对链上中小微企业有效、精准滴灌。

  (参见《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P307-3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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