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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足,亟须加大培育支持力度
——《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1)》指出
来源:社会组织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21-11-09

  2021年11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1)》。

  蓝皮书指出,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足,亟须加大培育支持力度。

  尽管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中央和地方政策的支持下,社区社会组织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总体而言,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还存在很多不足,难以很好胜任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服务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新形势、新要求。

  一是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不足。民政部《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在市级和县级的基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为近81.2万个;同期全国基层自治组织共计64.3万个,其中,村委会53.3万个,居委会11.0万个。按照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社区一般是指居民委员会辖区。如果将在市级和县级基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都作为社区社会组织,将村委会和居委会都作为社区,将两者总量简单平均计算,则目前每个社区仅有1.3个社区社会组织,还远远达不到基层社区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现实要求。而且实际上,社区社会组织还只是登记社会组织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二是社区社会组织的结构类型和区域分布不合理。在社区社会组织的类型方面,社区的一般情况是“文体类社区社会组织自发成立较多,其他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较少”。在社区社会组织的区域分布方面,东部省区多、西部省区少;城市社区多、农村社区少。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社会工作资金投入62.12亿元,其中,投入超过2亿元的省市有:上海、广东、北京、天津、江苏、浙江、河南和重庆,相比较之下,二三线城市的本土社会组织在规模发展、项目运作及专业素质等方面都相差很远,更遑论广大的农村地区和西部边远贫困地区。

  为此,相关部门亟须针对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短板与问题,加大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除了制定实施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政策之外,还要加大政府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的资金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为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同时,相关支持政策要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薄弱的农村地区、中西部边远地区倾斜,促使社区社会组织在总量增长的同时,在组织类型和区域分布方面更加平衡,更好地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城乡基层社区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方面的积极作用。

  (参见《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1)》p276-27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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