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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显著
——《农村人居环境绿皮书: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1)》指出
来源:农村人居环境绿皮书  作者:吴禹霖   发布时间:2022-01-04

  2021年12月23日,农业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农村人居环境绿皮书: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1)》。

  绿皮书指出,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显著。

  一是财政投入总量不足。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属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但大部分县(区)可支配财政收入少,来自中央和省区的上级财政资金数量有限,在缺乏稳定和可持续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的情况下,县、乡基层政府普遍缺乏投资能力。

  二是土地相关的增值收益直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比例偏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虽明确提出“协调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资金,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但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地区未对土地增值收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做出明确规定。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但是到“十四五”时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这一政策的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

  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存在碎片化问题。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涉及的领域较多,除了农业农村部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任务还分别由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健委等多个部门具体实施,形成合力还不够。例如,某地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建设了污水处理站一座,但该项目配套的管道铺设距离仅为1公里,覆盖范围有限,而其他距离污水处理站较远农户的管道铺设费用未能解决,导致污水处理站未能按设计负荷运行而影响污水处理效果。

  (参见《农村人居环境绿皮书: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1)》p46~4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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