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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我国形成了“五位一体”监管新格局
——《医保基金监管蓝皮书:中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发展报告(2021)》指出
来源:医保基金监管蓝皮书  作者:吴禹霖   发布时间:2022-01-04

  2021年12月23日,《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医保基金监管蓝皮书:中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发展报告(2021)》。

  蓝皮书指出,我国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五位一体”监管新格局。明确了在基金监管中党政、社会组织、行业和公民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首先,突出了各级党委在基金监管方面的领导责任,同时纪委监委将在基金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体现了我国的鲜明特色,也对以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为主体的医药相关机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划出了红线和警戒线。其次,县以上政府医保部门代表人民政府行使监督管理权,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行政、经济、信息、市场化等多种手段对医保基金进行监管。同时,强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监管作用,实践中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提供医保监管技术支持、参与医保经办方面,发挥了对医保基金的监管作用。在这一监管格局中,从内在逻辑看,监管既治标也治本,强调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是从行业内部动力机制和个人价值观方面,着力于建立基金安全的良好行为准则。这也正好反映了医保基金监管被称为“世界性难题”的根源,“第三方付费”机制导致医药服务的需求方和提供方均存在道德风险,甚至产生“利益共谋”,而加强行业尤其是医药服务行业的自律和个人价值观的培养,是降低道德风险的最根本途径。国家医保局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中,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就是力图从底层逻辑上为建立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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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医保基金监管蓝皮书:中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发展报告(2021)》p6~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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