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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从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河北蓝皮书:河北法治发展报告(2022)》指出
来源:河北蓝皮书  作者:吴禹霖   发布时间:2022-06-01

  近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河北蓝皮书:河北法治发展报告(2022)》。

  蓝皮书指出,河北省应从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科技力量的投入

  2021年8月2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指出,下一步的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首先是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监督,特别是要联合农业农村部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而这些工作都需要科技力量的支撑。2021年12月,河北省已经编制了《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为这项工作的推进提供技术上的指导。但今后仍需加大科技力量包括科技人才的投入,为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垃圾等的处理、再利用,土壤污染的防治等工作提供技术上的支撑,也可以对现有的有关技术进行梳理,逐步试用到各项治理工作中。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面对广大农村,工作面广,工作内容涉及很多方面,比较庞杂,工作对象的差异也比较大,比如,平原村落和山区村落的具体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一是增加人数,二是提高其执法水平,以应对日常繁复的工作。只有使监督和执法成为常态,农村环境的治理和管理才能形成长效机制。

  (三)探索新的治理模式,形成以政府治理模式为主、多种治理模式共存的治理形态

  现阶段,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除政府治理模式外,还有社区治理模式和农户自治模式。社区治理模式主要是指以农村各级组织特别是村一级组织为主,推进农村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村组织对于本村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人居环境保护和治理起到推动引领作用。对于农村社区管理能力较高的地区,可以试用这一模式。农户自治模式是指以村民意愿为主,村民充分表达,积极参与到本村的环境治理中去。[9]对于日常关系和睦、矛盾较少的村庄可以试用这一模式。多种治理模式的共存,也有利于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公众参与到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去。

  (参见《河北蓝皮书:河北法治发展报告(2022)》p53~5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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