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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未来出路首要解决末端处置问题
——《生态文明绿皮书: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报告(2022)》指出
来源:生态文明绿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22-06-01

  2022年5月29日,南京林业大学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生态文明绿皮书: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报告(2022)》。

  尽管我国大多数人已经意识到垃圾分类对资源回收利用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但已有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实践所表现出的结构性困境,仍致使垃圾分类长期徘徊不前的窘境。即使是最早实施强制分类的上海市,其垃圾分类实效也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反思既有垃圾分类失败教训,探寻更有效的垃圾分类出路,就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现实问题。归根结底,当前很多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过于重视垃圾分类形式而轻视垃圾分类实质,很多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的政府管理部门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垃圾分类需要几十年,是几代人才能完成的公共事务。但是这些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政府忽略了自身已经探索了近三十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以往要求政府提高管理能力、健全法律制度以及加大教育投入等都不能根本解决垃圾分类结构性困境。归根结底,城市生活垃圾之所以难分是因为分类的垃圾并未得到有效的末端处置。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未来出路,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末端处置问题,只有解决末端处置问题后,再通过前端源头分类及创新管理手段、机制和理念才能破解当前垃圾分类结构性困境。

  (一)完善末端处置技术,分阶段推进前端源头分类

  末端不通推前端,实则无用功。当前很多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在并不具备完善的末端处置技术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前端源头分类,收效甚微。即使有个别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基本建成末端处置设施,却因末端处置能力较为有限,无法全部处置被分类的垃圾,导致前端源头分类后的垃圾被重新混合收运处置。因而当前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应加大对末端处置技术的资金投入,在未探索出完备的末端处置技术之前,应分阶段推进前端源头分类。具体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具有末端处置技术之前,主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适当进行垃圾分类试点,以求探索成熟的分类经验;第二阶段在具备末端处置技术但不具备城市分类垃圾总量处置能力之前,有步骤地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确保分类后的垃圾总量不能超出末端处置能力;第三阶段在具有末端处置技术和城市分类垃圾总量处置能力后,依托强制垃圾分类政策,配合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手段,稳步推进城市全民参与垃圾分类。

  (二)创新垃圾分类管理手段,应用智能技术强化监督

  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全面推行强制垃圾分类,如何有效落实强制垃圾分类政策逐渐成为各个城市政府面临的首要难题。垃圾分类制度的强制推行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垃圾前端源头分类、收集运输及末端处置等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尤其是对前端源头居民的监督和惩罚,更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为此,政府应当创新垃圾分类管理手段,逐步推进垃圾分类智能化,以形式多样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替代垃圾分类各个环节的劳动力,以降低垃圾分类的人力成本,提升垃圾分类的效率。一方面,以推动居民深度参与垃圾分类为目的,应用智能化辅助软件和设备,减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等过程中的人力成本;另一方面,以助力政府精细管理和实现社区精准治理为目的,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实现分类用户、分类设备、社区治理、政府管理之间的无缝连接,推进垃圾分类数字化管理。与此同时,由于人工智能具有“技术黑箱”“技术主观性”等潜在风险,政府在应用垃圾分类智能技术强化监督时,还应加强风险防范,实现依靠智能化有序推进强制垃圾分类。

  (三)有序引导物业参与垃圾分类,探索购买垃圾分类社会服务

  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物业制度改革,使得物业逐渐脱离于国家行政政权,变成独立运营核算的市场主体。物业组织主要受市场机制的约束,自发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政府对其约束力相对较弱。但在社区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物业是垃圾分类的重要参与力量,物业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将直接影响社区垃圾分类效果。故而,政府在引导社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对物业的垃圾分类引导,可适当采用奖励和惩罚并举的方式引导物业参与垃圾分类,即对于垃圾分类做得好的物业适当给予奖励,并可提升其物业等级,鼓励地区社区优先选聘这些物业;而对于垃圾分类做得不好的物业可以给予一定处罚,并可降低其物业等级。此外,社会企业已是弥补政府部门社会服务能力不足、改善社会公益水平的新型企业类型,政府可以积极推动购买垃圾分类社会服务,充分调动市场力量辅助社区推动垃圾分类。

  (四)充分发挥社会文明引领作用,提升居民垃圾分类责任意识

  既有研究表明,增强居民对社区的价值感和使命感,营造“全民参与”的邻里氛围,有利于引导居民自觉、自愿参与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已是践行城市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故而当前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在推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时,可充分发挥城市社会文明引领作用,倡导做好垃圾分类是检验居民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准,引领居民以提升城市社会文明水平为基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而且随着强制垃圾分类政策的颁布实施,垃圾分类已不再只是居民选择性参与的公共事务,而是居民必须履行的职责。因而在以城市社会文明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同时,更要强化居民垃圾分类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居民在垃圾分类中的主体作用,从而以提升居民责任担当使居民垃圾分类实现由“刻意、不自然”到“刻意、自然”,再到“不经意、自然”的“由外到内”的过程转换。

  (参见《生态文明绿皮书: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报告(2022)》p217-22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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