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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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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模式深入推进 电子诉讼平台加快构建
——《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6·2022)》指出
来源:法治蓝皮书  作者:法治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22-06-15

  2022年6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在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的智慧审判围绕深入推进无纸化办案模式、加快构建电子诉讼平台、加强智慧审判的保障支撑,用科技武装法庭、推动办案平台一体化建设以及用智慧管理手段提升审判质效等工作进一步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法官的审理和裁判越来越离不开智慧审判的支撑。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模式深入推进。2021年,全国新收案件电子卷宗覆盖率达到90.77%。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审理案件的原审案件电子卷宗档案合并可用率为95.82%,标志着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核心的审判工作实现全面跃升。人民法院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为基础,推动无纸化办案模式,改变了法官基于纸质卷宗办案的传统办案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提升了办案效率,加速了案件流转;二是推动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三是利用司法数据实现动态监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得司法监督更加实时有效;四是推进审判改革,助力法院强力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人民法院加快构建电子诉讼平台。一是建立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出台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等电子诉讼规则。二是不断完善移动电子诉讼。2021年5月,中国移动微法院标准版正式上线,技术更加先进、功能更加齐全,实现全国法院统一的核心功能、业务流程、数据标准、技术状态,并对诉前调解、立案申请、远程庭审、案件执行等功能进行迭代升级,让在线诉讼更为便捷、智能,做到为当事人提供无差别同质化服务。三是通过高科技助力在线庭审。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开庭127.5万场,较上年同期增长37.64%。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人民法院加强智慧审判的保障支撑。一是建设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十三五”期间,各级法院不断拓展基于法院信息化的审判智能辅助系统,智能化辅助办案手段不断丰富,大幅减轻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司法区块链平台用于辅助法官查验证据,提高法官认证能力。截至2021年底,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共有法院专网端节点15个、互联网端节点36个,合计上链数据超过17亿条;司法链平台对接201家法院或单位的204个系统,累计上链数据19多亿条,其中通过互联网上链的系统44个,覆盖3300多家法院;通过法院专网上链的系统162个,覆盖3162家法院,提升了审理效率和安全性,促进互联网司法现代化。二是推广检索类辅助服务平台。“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 能够为法官、律师、公众等提供精准的资源检索、智能推送服务。截至2021年底,法信平台注册用户数为140万人,平台总访客量3660.2万人次,总浏览量3.53亿人次。全国支持法律条文自动关联推送、支持类案自动推送和能够辅助制作类案检索报告的法院分别有3275、3256和3191家,3169家法院同时具备法条及类案推送三项功能,占91.04%。三是用科技武装审判法庭。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建设科技法庭4.59万个,其中浙江、江苏、上海等地法庭100%为科技法庭。在科技法庭与办案系统对接方面,目前全国已有93.8%的法院实现了科技法庭与办案系统对接,较2020年有所提升。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人民法院推动了办案平台一体化建设。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是智慧法院能够服务审判的重要保障。从整体来看,“十三五”期间,全国法院围绕“五网三云”的整体架构推进法院网络体系化建设,“五网”即“法院专网、移动专网、涉密网、外部专网、互联网”,“三云”即“专有云、涉密云、开放云”。最高人民法院推动法院专网覆盖至全国四级法院和人民法庭,法院专网实现四级人民法院100%覆盖,人民法庭接入率超过96%。截至202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和90%以上的高级人民法院建成专有云并承载法院专网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和75%以上的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自建或租用方式完成开放云建设;音视频应用全面推进,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建成覆盖辖区人民法院的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人民法院用智慧管理提升审判质效。一是采用智慧方式加强审判监督和案件分析。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审判监督,将审、执、立、裁等各个诉讼环节置于智慧监督之下,实现对审判过程、审理结果全流程、全方位的及时监督。全国范围内31家高级法院能够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辖区法院庭审活动规范性以及庭审音视频故障情况进行自动巡查,比2020年增加2家。庭审自动巡查系统将传统的人力巡查简化为自动化、批量化的全面巡查,大大提高了巡查效率和准确性,扩大了监督范围。二是利用公开平台促进审判公开。2021年,中国法院继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司法公开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上线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中国司法案例网等新型司法公开平台,全国法院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形成。三是建设办公平台,提升审判效率。2021年,各地法院网上办公与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32家高级法院全部实现了通过同一窗口登录审判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纪检监察等不同的业务平台。从网上办公应用水平来看,2021年全国已有3313家法院具备公文起草、审批、查阅等网络办公管理能力,比例高达95.2%。其中,高级法院100%实现网上办公,上海、重庆、江苏、河北、安徽等辖区内的三级法院全部实现了网上公文起草等办公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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