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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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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信息化体系全面优化,推动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6·2022)》指出
来源:法治蓝皮书  作者:法治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22-06-15

  2022年6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21年,中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在新的形势下围绕“1+2+N”的执行信息化体系,通过不断优化、融合、集成、赋能,不断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完善执行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拓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功能,推行“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推进执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运用物联网对执行财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应用大数据助力执行与社会治理,建立与执行系统匹配的规则体系,推动区域性智慧执行系统优先建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不断推行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探索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2021年,江苏全省法院共组织协同执行近百次,将执行指挥中心"最强大脑"和执行实施"最强团队"紧密融合,促使执行资源的纵向共享、全域调度,形成全省执行"一盘棋",实现执行合力。贵州高院出台《关于2021年推进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30项具体举措》,强调要突出实战应用,切实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云南高院开展第二批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标准化集约执行工作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以执行事务集约、团队快慢分道、案件繁简分流、质效提速增效为改革目标。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古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牙克石市人民法院部署和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建立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的新型办案模式。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升级改造办案平台,实现办案平台与信访平台、审委会系统、科技法庭系统、机关人事系统等其他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完善了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功能,健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建设“异地执行”系统。广东省江门中院开发建设执行案件繁案精细化管理系统,对执行案件每一个节点进行智能化管理。江苏法院升级系统,实现对执行标的物的可视化动态管理。浙江法院依托智慧执行2.0系统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质效监控,并能对每一个执行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实时动态画像,还可以全面掌握省、市、县(区)不同层面的执行工作指标,以便统筹管理和调度。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功能得到全面拓展和提升。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不断健全完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将更多类型的财产纳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不断增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提升查控自动化程度,并加大财产调查的协查力度,进一步扩充了执行查控系统协查部门。截至12月底,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累计查控案件10971.80万件,累计冻结资金18941.46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34967.56万条,车辆14733.10万辆,证券23535.34亿股,渔船和船舶371.79万艘,网络资金760.22亿元。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计上线协助查询部门3992家、协助冻结部门3974家、协助扣划部门3929家。深度应用推广不动产登记远程查控系统。2021年,重庆高院上线不动产登记远程查控系统,新增线上查封、裁定过户等功能,建立覆盖市域范围的不动产线上查控机制。广东高院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不动产登记协助网上执行工作,通过“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在省域内实现了不动产网上查封、网上续封、网上解封、网上过户。建立不动产、矿业权网络执行查控机制。2021年,新疆高院与新疆自然资源厅合作建立数据共享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实现对被执行人不动产、矿业权登记信息的网络化和自动化查控。加大对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的查找力度。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与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的工作机制,借助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共停车管理平台,提高查找涉案机动车辆的效率。加强公积金线上查控和协作执行机制。深圳中院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执行联动信息化工作,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不见面办理”和“零跑路”服务,帮助深圳法院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公积金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事项足不出户全程信息化、网络化快捷办理。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推行“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2021年,浙江法院将数字化改革成果延伸和应用到司法领域,推行“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推动更多高频执行事项网上办理。宁波市奉化法院研发“综合治理执行难E键联办”平台,将分散在各单位的协助执行事项汇集到“一个平台”,实现了执行领域多跨协同场景的运用实现“一网通办” “全程留痕”“实时可见”。绍兴法院推动执行“一张网”,将原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70多个高频协助事项全部集成到一个“系统”集约办理,一键完成信息通查、查解冻扣、拍卖过户、联审联办、惩戒激励等业务的在线办理。2021年1至8月,绍兴全市法院在线办理协作事项16000余次,完成跨域事项协作1200余次,联审后拍卖成交866件,成交金额38.5亿元,办理权证585本 。宁波中院应用司法网拍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打造了一条从不动产拍卖成交到权证办理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路径,涵盖税费函询、移动微法院引入、发起嘱托、税款征收、办理权证五个环节。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执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得到系统推进。2021年,上海高院探索全流程无纸化智慧执行,在基于图文识别(OCR)功能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基于大数据的被执行人智能画像和财产线索与行踪线索智能挖掘、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执行办案全过程上链存证以及刑事案件案款智能核发等方面创新突破。江苏苏州中院继续应用“两管一控”平台,推进执行数字化转型,实现了案件全程网上流转、网上留痕、网上监管,推动执行模式从“办案”向“办事”转变,形成了“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市域一体”的执行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执行质效和规范化水平。浙江法院建设统一的无纸化办案办公平台,在全省各级法院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改革。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运用物联网对执行财产进行精细化管理。江苏省推广“物联网+执行”。江苏无锡中院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赋能“智慧执行”的新路径,使用物联网电子封条、物联网称重系统和物联网财产监管系统,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活”查封;将感知器安装在起重设备上,研发物联网称重系统,实现对特殊动产的“快”处置;研发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将对“特定财产”的监管发展为对“特定价值财产”的监管,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智”监管。无锡两级法院已使用125条物联网电子封条,因案件执行完毕或查封标的物依法成交的70件,执结标的3.5余亿元,成功查找到被执行人52人。 “物联网+执行”在江苏全省法院得到推广应用。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应用大数据助力执行与社会治理。吉林法院建立执行线索智能分析系统。2021年,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应用“易执行-智能线索分析平台”,开启“互联网+执行”新生态:与金融系统“点对点”平台对接,快速查阅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消费行为,为执行法官提供分析判断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行为能力的数据参考;整合移动全网数据资源,获取被执行人有效联系方式,提升送达效果和精准度;与银行、移动运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精准数据对接,全方位立体化展现被执行人、企业经济状况。无锡法院大数据分析系统精准判断履行力。无锡中院研发大数据分析系统,以可视化形式将被执行人通过数据分析后的基础信息、统计信息进行直接展现,数据分析形成对被执行人主要资产情况的综合分析报告,研判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及需要急于处置的财产等综合情况,最终形成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分析报告。浙江法院挖掘执行大数据服务社会治理。浙江法院定期对执行办案中的各类信息进行整合、归集、分析,智能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发现公共决策、行业监管、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充分发挥职能延伸作用,及时向有关单位、组织发送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应用区域性智慧执行系统优先建成。中国法院的智慧执行建设呈区域竞争态势,一些经济发达省市利用先发优势率先搭建相对完善的区域性智慧执行系统。江苏无锡法院建成智慧执行系统,实现一键登录,全域使用,执行谈话自动生成谈话笔录,具备“一键立案、一键查控、一键拍卖、一键结案”等功能,并可以实现一键采集案件信息、一键录入财产、一键生成失信悬赏公告、一键更新数据报表等,极大提高执行效率。浙江法院建成“智慧执行2.0”版,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向当事人同步推送财产查控结果,实现自动抓取流程节点和关联案件信息,自动完成当事人信用画像,自动财产查控和网络询价,自动文书生成、送达。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应依法推动,打造务实、智能、安全、廉洁的精品执行工程。在智慧法院建设中,执行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起步早,尤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实现跨越式发展,发挥增速提效的作用,但仍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如执行信息系统本身集成度和智能化水平还不能满足期待,用户体验有待提升;有的地方法院处于被动、消极的状态,配套机制的缺失使得现有的信息系统未能完全发挥作用;有的信息系统在立项之初就受制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沦为形象工程,且导致大量浪费;《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实施,对执行数据的安全性与合理使用提出更高要求;高额的资金投入诱发廉政风险,信息化建设成为教育整顿的重点领域。面对这些问题与挑战,有些需要进行技术攻坚,有的需要扭转观念、提高认识,还有的需要引入更有效的监督机制。未来,应提升系统集成度和智能化水平,改善用户体验;树立安全思维,防范执行数据泄露和不当利用;完善配套机制,最大化释放信息系统的潜能;摈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导向和效能提升;加强监督,努力建成廉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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