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22年6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和驻院纪检组着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内在规律特点,找准改革切入口,加快构建与新时代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全国首创研发了“一体化审判权监督制约平台”,创新打造了系统集成、智能科学、协同高效的一体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探索开辟了新时代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建设发展的新路径。此项改革充分助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河北省纪委监委刘爽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意见,要求在全国及全省推广,经验做法被河北省委政法委司改办评为“政法改革创新点”,在河北省政法委《河北政法简报》全文刊发,并在中政委《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简报》和最高法院《队伍建设》刊发推广。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一体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平台包括河北纪委监委派驻法院机构智慧监督平台与河北法院自动监督预警平台两部分,两个平台相互依赖、相互协同、数据共享、一体两面,真正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协作互动。河北纪委监委派驻法院机构智慧监督平台,通过信息化大数据分析手段,自动筛查推送审判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动态掌握院庭长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加强对审判权力的制约监督,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使派驻监督更精准有力。河北法院自动监督预警平台,通过整合15个审判执行管理系统数据,从案件、事件、节点、人员四个维度进行自动化的大数据分析,自动提取易出漏洞、风险频发、需重点监督的重点案件、重点事件、重点节点、重点人员,同时通过预设监督管理规则,自动提醒庭长、院长、督察、纪检及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形成监督管理的闭环,推动“一岗双责”落地和主体责任落实。
一体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平台依托河北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利用15个审判执行管理系统的业务数据,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提供多维度、立体化、多层级的智慧监督手段,有力发挥超强审判监督制约效能,形成了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链条、无缝隙的闭环监督网络,有效地把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体系特点看,主要表现为:
(一)智能监管一目了然
平台的优势在于“让数据说话、使问题可见”。平台将审判权运行过程中需重点监督的各类核心数据整合到一个页面,实现了大数据的可视化、全面汇聚、自动推送、关联分析和智能监督处置,推动人力巡查、事后管理、线下处置向自动预警、事前预防、过程管控、线上监督转变,监管者第一时间跟进干预,将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切实起到预防教育警醒的作用。
(二)监督责任一触即发
问题一旦出现,触碰到“15道数据红线”,就会自动触发平台预警和督办流程,使监督更加便捷、智能、高效。8个角色各干各的事、各管各的人,整体实施、分级督办,权责清晰、运转高效,通过逐级递进触发不同层级的监管责任,形成内外监督有序、协同发力的格局,推动了“定责、明责、履责、考责、追责”的司法责任体系日臻完善。
(三)工作规范一体推进
河北高院全面制定了一套标准化监督管理流程,明确了不同角色的权责明细、督办步骤、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将监督全程形成闭环,通过“八函询、七必查、五讲评、四督办、四问责”机制对平台暴露出的各类问题实施提醒、监督、纠正、问责,并根据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对事项监督结果兑现奖惩,实现了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到落实责任、兑现奖惩的完整闭环管理链条。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平台设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立案登记拖延、诉前化解不规范、诉讼退费不及时等问题转化为重点监督的指标和节点,构建起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政法生态,发挥了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在管理思路、工作模式、体系建设方面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创新。一体化审判权监督制约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了规范、实时、全程监督的监督体系,通过智能化数据分析比对、自动化的提醒、流程化的管理,大大提升了监督效能,解决了监督不聚焦、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解决了少数院庭长不愿、不会、不敢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实现了早提醒、早打招呼,防微杜渐的效果。具体表现为:
(一)法院应用成效
河北法院自动监督预警平台的上线运行,取得了明显的应用成效,尤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助力查纠整改取得显著成效,被省司改办确定为“政法改革创新点”。8月23日、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示要进一步总结推广经验,健全智慧监管体系,扎牢“数据铁笼”,整治审判执行领域顽瘴痼疾。预警平台应用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是监督履责更加积极。以往管理者“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普遍存在,监督工作是被动的、事后性的。平台上线后,迅速成为了加强审判权监管的有力抓手,各级领导主动学平台、自觉用平台的积极性很高,监督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二是监督合力更加凝聚。以往,专责部门监督内容单一,相互协调配合不够,监督实效差。平台凝聚了各方合力,特别是在教育整顿期间,针对平台预警的“有案不立、压案不审、违反‘三个规定’、违规减假暂”等6类顽瘴痼疾问题,各角色根据责任分工,按照监督的标准化监督流程进行督办处置,所有问题全部清零并整改到位,实现了精准整治顽瘴痼疾。
(二)派驻纪检组应用成效
河北纪委监委派驻法院机构智慧监督平台的上线应用,有效支撑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环节,抓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实现了“两个责任”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有力推动责任和工作有效对接,其经验做法得到了河北省纪委监委领导的高度认可,要求各派驻纪检部门学习借鉴。其应用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更加有力。监督平台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不替代、到位不越位,协助不包揽。监督平台既监督员额制法官廉洁公正司法情况,还对主责部门和法院院庭长履行监管情况进行监督,对于筛查发现的问题,直接推送给责任部门领导,督促院庭长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认真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是直接冲到一线,越俎代庖,种别人的田,而是针对主体责任中的监督责任落实不积极、问责不到位等问题,凭借监督平台量化出的院庭长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瑕疵案件评查情况、庭审违规情况等,推动法院内部监督发挥作用提供数据支撑,也使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具体。
二是日常监督更加精准。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平台发现的法官在审判流程、庭审现场、“三个规定”落实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挺在前面,实现派驻纪检监察能早提醒早处置,防止法官小错积攒酿成大错。
三是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监督更加具体。监督平台汇总了法院审判权力运行系统和多个内部监督系统,把分散在各个系统的权力运行数据和内部监督数据汇集到纪检监察监督平台中,解决了纪检监察监督不能延伸到审判一线的难题。同时,有利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与督察室、审判管理部门沟通建立违规违纪追责的移送机制,信息共享共用。
四是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信息化监督联动更加通畅。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省以下三级法院在审判和人财物管理上统一管理,这也要求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要积极贯通,相互配合。监督平台通过流程化、层级化设计,解决了传统模式下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不便、协作不畅的问题,相关协作事项可直接通过监督平台发起,并通过监督平台进行反馈。
五是监督权力行使更加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所有监督操作全程留痕、实时记录,规范了监督工作流程,避免了派驻监督权滥用。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河北法院将继续努力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扎牢“数据铁笼”的工作理念,断拓展丰富平台指标和功能,提高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向更智能、更精准、更规范的方向发展,把对司法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实到位,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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