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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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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法院建设“3D+AI+区块链”云上物证室 推动审判全流程数字化
——《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6·2022)》指出
来源:法治蓝皮书  作者:法治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22-06-15

  2022年6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在浙江法院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改革过程中,嘉兴法院作为首批试点法院,承担了对传统线下办案流程进行线上化、无纸化、数字化的改革探索任务。围绕物证数字化管理、物证无纸化流转等无纸化办案改革的难点和痛点,嘉兴法院创新运用“3D+AI+区块链”技术,将传统物证进行数字化扫描,结合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建模成像,对模型数据运用区块链技术实时存证,建立集数据采集、数据上链、数据管理为一体的“云上物证室”。实现实物证据数字化管理、数字化送达、数字化移送和数字化存储,有效减轻当事人举证成本,提升法官物证查看便利度,进一步破解法院物证管理难、查找难、存储难问题,为法院从无纸化办案改革向数字化转型进行了新的探索。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云上物证室”为法院贯通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提供了技术支撑。“3D+AI+区块链”云上物证室自2020年10月投入运行以来,已在民事物证采集、刑事涉案凶器还原、执行拍卖标的物在线看样等司法领域深度运用。嘉兴地区两级法院“云上物证室”已上传各类物证数据近5000条,物证数据全部在“司法链”平台完成存证。同时,对3000余件历史库存物证进行清理,累计腾空物证库房500余平方。“云上物证室”为传统审判业务带来深度变革。一是整体实现了审判业务流程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交实物证据时,可通过扫描设备对物证进行数据化并存证入卷,经扫描后的实物证据原物基本退还给当事人,由当事人保管;对特殊的物证,则继续由法院保管,并按照“一物一码”对应存储,实物证据首次实现数字化存储和运用,推动审判业务流程的迭代升级。二是有效解决了法院实物证据存储难题、管理难问题。 “云上物证室”建立后,首先对历史物证进行清理,建立“退回当事人”“少部分原物由法院继续保管”“涉假冒伪劣产品物证依法销毁”等物证管理规则。据统计,每件上云后的物证数据存储容量在100MB以内,相较于传统在仓库堆叠存放物证改进明显,基本解决了物证储存难管理难的问题。三是深度还原了执行看样和处置时的场景化、现场感。通过对3D扫描仪的升级,为外出执行过程中的查封、扣押、清点执行物品提供了极大便利。执行人员可通过扫描仪对执行现场进行扫描采集,固定执行现场。通过3D建模技术与虚拟现实技术进行结合,迭代原有的“实景看房”技术,为司法网拍参与人提供身临其境式的查看拍卖标的体验,这一尝试尤其在疫情期间取到良好效果,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要充分发挥实物证据数字化为法院整体智治、制度重塑和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带来的优势,让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成为提升法院在线诉讼能力的重要支撑,打造面向未来、世界领先中国法院信息时代司法运行新模式。

  一是以数字赋能促进整体智治。将区块链、人工智能、3D成像等前沿技术融入法院办案流程,为智能化管理、智能化审判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以物证数字化为契机,将区块链存证机制延伸至法院业务流程、管理流程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构建“数据采集”—“数据归集”—“数据计算”—“数字赋能”的审判模式。

  二是以多跨协同推进共治共享。以实现实物证据数字化为基础,构建汇聚实物数据模型、各类影像材料、电子卷宗为一体的“云上存证中心”,实现各类案件数据“一次录入,多方共享”的高效协同模式,大大提升办案效率和数据的重复利用率,助力构建社会矛盾治理的共享共建共治格局。

  三是以精密智控强化物证管理。“云上物证室”改变了传统物证管理的模式,创设“一物一码”管理模式,有效实现物证与数字化双向对接,实现“通过案件找物,通过物证追溯案件”的双向查询功能。同时,配合“司法链”平台存证能力,有效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提高法院物证管理的精密化和智能化。

  四是以流程变革驱动制度重塑。“3D+AI+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大大增强了电子化证据的真实性,其改变了传统案件办理过程中移送、保存原物,庭审示证、质证过程,有效解决了全流程“在线诉讼”过程中,物证的视证、质证问题为中国互联网司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的有益借鉴。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审判能力现代化有明显的信息化驱动特征,随着在线诉讼以及法院数字化改革的推进,通过数字孪生、全息成像等高度还原实物、场景等技术的深度运用,审判流程全面的在从“线上化”向“数据化”转化,整个诉讼流程全面数据化将成为未来司法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云上物证室”建设基础上,需要继续探索法院全域数字化改革工作,将更多实用、管用的新型技术引入司法实践,为中国法院的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更多鲜活、强劲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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