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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红利仍待释放,数字贸易前景广阔
——《企业海外发展蓝皮书:中国企业海外发展报告(2023)》指出
来源:企业海外发展蓝皮书  作者:韩凝佳   发布时间:2024-04-12

  2024年2月1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基地和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企业海外发展蓝皮书:中国企业海外发展报告(2023)》。

  数字贸易是未来贸易发展的方向,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从成员国在数字贸易方面的发展空间来看,近年来东盟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持续加速。2022年,东盟六国的数字经济近2000亿美元,年环比增长20%,且在2025年有望突破3600亿美元,到2030年甚至可能达到7000亿~10000亿美元。为实现数字经济的更好发展,东盟也持续推出相关政策规划。例如,《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东盟数字总体规划2025》等发展规划,从区域合作及一体化角度提出了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和目标。与此同时,2019年以来,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多项数字经济合作协议,为持续深化数字领域合作奠定了坚定基础;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东盟商贸通等数字化平台的建立完善助力双方数字经济合作持续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数字经济方面的合作持续加深,为数字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北京在跨境电商、数字经济等方面的优势来看,北京近年来提出了打造“三位一体”的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开放格局,探索试验区内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发展路径,立足中关村软件园、朝阳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北京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探索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等,在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方面拥有一定的优势和禀赋。北京无论是在数字基础、数字能力、数字应用还是在数字生态方面,均位居前列,属于全面领先型的发展类型。

  从协定本身来看,RCEP明确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待数字贸易,在促进跨境贸易的同时也积极规范跨境数据传输,大幅降低了各类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及中小微外贸企业创造了更多参与国际合作的机会。例如,在“电子商务”章节和“知识产权”章节中,RCEP不仅强调了互联网时代下成员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对跨境数据传输的范围和安全性加以限制;在规范无纸化贸易、保证电子认证与签名效力和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等多方面,RCEP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可执行性的有效措施,能够显著降低区域内的贸易壁垒;在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与推动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RCEP同样对成员国做出了一系列要求和规定,能够显著提升成员国之间数字贸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由此可见,在RCEP对数字贸易往来的规定和开放承诺下,北京国际贸易未来发展的重要机遇之一,就是充分利用在数字经济方面的优势和禀赋,深入挖掘东盟等成员国在数字贸易方面的发展空间,加速跨境电商红利的持续释放,增强电商行业的集聚示范效应,创造新的盈利模式与国际化合作模式,持续促进区域内跨境电商转型升级,推动数字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参见《企业海外发展蓝皮书:中国企业海外发展报告(2023)》p4-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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