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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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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创新北京文化创意企业的核心能力评价体系
——《北京经济发展报告(2013~2014)》
来源:北京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4-06-11

  2014年6月9日,由北京社科院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北京蓝皮书 北京经济发展报告(2013~2014)》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蓝皮书指出,应逐步摸索并最终形成一套适合于文化创意企业普遍特征的核心能力评价体系,该体系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基本要素:第一类为企业规模指标,包括年收入、年利润、总资产(包括物质类有形资产和版权、专利等无形资产)、从事创意活动的员工总数等。第二类为创意能力指标,包括创意研发投资比重(创意投资经费/企业收入总额)、创新产品总值比重(创新产品总值/所有产品总值)。第三类为创意产品(项目)竞争力指标,包括产品(项目)独特性、品牌声誉与社会影响力、市场保护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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