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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我国许多地方存在土地整治弄虚作假问题
——《中国非传统安全研究报告(2013~2014)》
来源:非传统安全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4-06-17

  近日,由浙江大学非传统安全与和平发展研究中心主持完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非传统安全蓝皮书:中国非传统安全研究报告(2013~2014)》在京发布。非传统安全治理作为社会发展中安全维护的新议题,有其特定的理论与现实诉求。“共享安全”是非传统安全治理的内在价值目标,也理应成为人们新的共识。

  蓝皮书指出,从各地土地整治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许多地方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从地方政府来看,土地整治的目标主要被限定为补充耕地,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为此,有的地方土地整治新增加耕地以少报多、以劣充优的情况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是城镇建设和工业园区的规划范围内往往是耕地集中分布的区域,建设实际占用耕地多,不增加耕地就不能实施建设;二是各地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少,城镇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需要的建设用地多,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按照有关耕地保护激励政策,可以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上级提出了增加耕地面积比例的立项门槛规定,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后上级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耕地分布集中的地方,即使有土地整治的必要,为了地方利益和顺利得到上级的土地整治补贴,也不得不采取多报新增加耕地的办法;四是一些地方耕地后备资源有限,而外商投资踊跃,建设用地有效需求旺盛,经济效益突出。在跨区进行耕地保护受到限制时,为了保证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而对一些宜耕性较差的林地或者园地进行开发,形成了新造的劣质耕地,实际上无法耕种。有的新造出来的耕地即使具备耕种条件,不属于劣质耕地,但是由于距离农村居民点很远,交通不方便,也没有人愿意种植。

  我国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同农业用地包括耕地的单位面积的经济产出低是相联系的,也和土地整治的投入太少和使用不合理有关。由于农用地的单位面积的经济产出能力远低于建设用地,耕地保护从经济效益上看不能自发调动各地政府的积极性,如果没有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很多地方政府是不愿意保护耕地的。换句话说,地方政府看重的是完成了补充耕地任务后能够得到多少建设用地指标,实际耕地面积是多了还是少了,它们并不在意。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一方面使得土地整而不平,田间道路修而无用,排灌沟渠设施漏水严重,水流难以畅通,造出的耕地不能有效利用,造成了巨大的资金浪费;另一方面破坏了生态环境,加剧了水土流失,有的甚至引发了自然灾害。在一些废弃矿山或有毒元素的集聚地区,对地表的不合理干扰也可能引起环境污染扩散。土地整治变成了土地破坏。

  (参见《非传统安全蓝皮书:中国非传统安全研究报告(2013~2014)》p268-26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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