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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未脱贫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8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制发《关于切实做好未脱贫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未脱贫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助推33个未脱贫村在今年实现脱贫销号。

  一是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加强与扶贫部门联系,切实掌握扶贫部门梳理出来的未脱贫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详细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未脱贫村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台账,做到每一户贫困户兜底保障情况清、数据明、台账准。

  二是逐一核实,查漏补缺。组织力量,进村入户逐一对未脱贫村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核实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家庭基础信息,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错救和漏救的现象。针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集中政策、资金、人力攻坚,点对点地加以解决。

  三是动态管理,及时施救。坚持动态管理,一旦贫困户符合救助兜底条件,立即纳入兜底保障。要健全走访机制,组织专业社工、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开展经常性进村入户,了解未脱贫村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情况,及时实施精准救助。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了解群众生活状况的优势,主动为未脱贫村贫困户排忧解难。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办事大厅,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是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相关区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未脱贫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靠前指挥,亲自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同时,要落实1名分管负责人紧盯不放,具体抓好未脱贫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建立落实城乡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工作人员责任制,对矛盾尖锐的问题,要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措施、定期限,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加以解决,切实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