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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各地民政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7

  省民政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加强临时救助,属于急难型救助的困难家庭,县级民政部门可委托乡镇(街道)先行救助,再按规定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切实保障救助的有效性、及时性。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深入排查低保等社会救助困难群众享受政策待遇情况,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确保在2021年春节前将2月份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迟滞发放,切实满足困难群众节日生活需要。

  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物价变化情况,依法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入排查本地区困难群众特别是已脱贫人口的生活状况,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好节日走访慰问、专项帮扶、送温暖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