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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民忧暖民心 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托住稳稳的幸福

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张晶晶 发布时间:2021-07-01

  在全国部署推动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巩固夯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修订《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民政部聚焦困难群体,扎实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专项行动,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困难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是民政人心中最深的牵挂,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是民政人孜孜不倦努力奋斗的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一项项保障基本民生的惠民政策、一笔笔解决群众燃眉之急的救助资金,编密织牢了民生兜底保障网,为困难群众托住了稳稳的幸福,传递了党和政府的为民之举、爱民之情。

  

  提标扩面

  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更高了

  近日,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水南村村民刘庆章被纳入低保范围。看到今后生活有了保障,他和妻子轻松了许多。刘庆章现年60岁,为肢体二级残疾,与妻子共同生活,儿子女儿已独立。刘庆章的家庭人均收入(含子女赡养费)已经超出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属于低保边缘家庭。按照目前对于低保边缘家庭的相关救助政策,当地民政部门按“单人户”将其纳入了低保范围。随着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脱贫攻坚期间,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文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同时,适度扩大低保范围,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2017年全国所有县(市、区、旗)的农村低保标准全部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圆满完成社会救助“兜底一批”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民政部指导各地巩固夯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稳定性,开展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更好发挥兜底作用。

  民政部指导各地稳步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84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045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7%和9.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针对一些迫切需要提供照料服务的“事实三无人员”无法纳入救助供养、生活面临困难等情况,近期民政部新修订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度放宽认定条件,提高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可及性,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77.6万人,且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为了纾解新冠肺炎疫情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冲击,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各地适度扩大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低保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

  困难群众求助更便捷了

  今年6月4日,民政部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暨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视频调度会。会议指出,建设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就是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进村入户走访摸排,把低收入困难人口找出来,将他们的救助需求摸清楚,让广大困难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相较于传统社会救助以审核审批为主,对低收入困难人口加强监测,有助于在茫茫人海中精准地找到困难群众,这一举措意味着社会救助理念将逐步实现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把走访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作为基层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民政部还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上,公布了各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渠道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及时救助。

  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比对核实机制,及时将比对发现的风险信息发地方民政部门核对摸排,督促地方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范围,推进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监测预警的前提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低保审核确认办法,指导各地建立信息化核对平台,实施大数据核对、查询,细化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综合评估困难家庭实际状况,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民政部积极推动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在便民服务中,民政部全面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指导有条件的地区下放低保审批权,部署各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方便困难群众救助申请,缩短办理时限。“简”程序,“快”响应,“暖”服务,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办事快捷、心里温暖。

  

  “物质+服务”救助

  困难群众的心更暖了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王兆奎最高兴的事,就是南康区蟠桃园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上门来看他。王兆奎今年68岁,虽然每个月有政府发放的各类补贴,基本生活不成问题,但是独居给自身照料和心理状况带来了困扰。为了破解与王兆奎一样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难题,当地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定期探视巡访和送医陪护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全有关注、平日有照应、生病有看护、心灵有慰藉”。

  2020年1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以完善“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式为方向,着力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监管机制。该通知还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委托照料服务,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这意味着民政部门探索推进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模式转变。

  2020年,“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写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这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救助事业进行了系统性顶层设计,指明了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在全力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中,我们相信困难群众将有更强烈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