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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最高补助500万!金华刚发布的这项科技创新政策干货满满

来源:腾讯网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31

  1月29日,金华市科技创新政策发布会召开,着重介绍《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

  金华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国介绍,《政策意见》的出台,目的是为了全面提高金华的科技创新能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区域创新能级,是金华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

  《政策意见》的制定,前期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吸收了国内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创新政策举措,并结合金华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创新平台和企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金华市委市政府慎重研究,于2021年1月14日印发,于2021年2月11日起实施。

  《政策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科技研发、创新主体、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共14条措施,涵盖了企业研投入激励、科技项目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孵化器与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协同、科技金融、优秀成果奖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员激励、知识产权强企等,内容丰富,条条干货。

  政策中既有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定向支持,又有对研发投入纳入统计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普惠性补助。不仅支持大型研发机构来金落地生根,还积极培育本地中小型科创企业、建设各类孵化器与创新服务综合体。

  本次修订的新科技政策,具有以下五大特点:

  一是体现问题导向。重点针对金华企业创新能力不足、R&D研发投入水平偏低、现有科技创新平台能级不高、创新资源集聚度低、招院引所难等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了各项政策措施。

  二是强化市域协同。以往科技政策执行范围仅限市区,对县(市)仅要求“参照执行”;新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各县(市、区)、金华经济开发区制定的政策可以高于、但是不能低于本《政策意见》规定的标准,将极大拉动财政科技投入,有望超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 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要求的15%的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幅。以往政策仅限科技部门一家职责范畴,新政策整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政策,构建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大科技”工作格局。

  三是便于操作落实。兼顾政策执行效果与财政资金承受能力,全面权衡,有所取舍,合理制订每项政策,内容具体,便于操作。

  四是加大了扶持力度。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主动设计项目每项最高补助500万元;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在建设期内给予总额500万元的补助;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每家给予500万元奖励;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每家奖励500万元,扶持力度前所未有。

  五是秉承开放创新。汇编全国20余个省、市科技政策,吸收各地先进理念和举措,根据金华实际情况制订个性化政策措施。

  科技新政不仅特点突出,而且亮点颇多,一半以上的政策内容为首次提出,总结起来有“七个首创”:

  一是首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共建政策。入驻市“科创飞地”的企业,经考核合格的,给予租金补助。被认定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龙头骨干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推动产业链跨区域科技对接合作活动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按活动总经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长三角G60联席办年度综合评估,对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产业(园区)联盟,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获得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创新奖的,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二是首创对企业研发投入“反向激励”措施。不仅落实了《浙江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当年研发投入可以在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在‘亩均论英雄’评价中,将研发投入视同亩均税收,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上调一档”等“正向激励”措施,还创造性地提出对规上企业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下调一档的“反向激励”措施,倒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

  三是首创“揭榜挂帅”项目成交补助。“揭榜挂帅 全球引才”是金华2020年在省内首推的重大创新举措,“科技新政”对此给予了明确支持,实际成交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揭榜挂帅”项目,可按实际支付金额的15%给予补助。

  四是首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升规”和引进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规的,在享受小升规政策基础上,每家再奖励10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金华、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其中属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每家奖励100万元。此外,继续对新认定的、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每家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五是首创科技创新争先创优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对获评省创新能力百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是首创对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支持。科技企业购买商业性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的,按年度保费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企业获得科技信贷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给予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贷款LPR利率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

  七是首创成立国资背景的科创投资公司。鼓励国资全资或控股设立市科创投资公司。并鼓励各类创投公司引进其省外、境外已投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落地金华,可给予实际投资额2%、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