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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甘肃省出台措施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来源:中国甘肃网作者:刘姗 发布时间:2021-03-30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30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就“十三五”时期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十三五”期间,甘肃省共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4.5亿元;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924元、4428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8%、55.1%;将城市“三无”人员从城市低保对象中剥离出来纳入城市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标准拓展为“基本生活+照料护理”,供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不低于10452元和7200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超过129%和83.4%。“十三五”时期累计开展临时救助592.2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5.49亿元,有效纾解了甘肃群众急难性和临时性困难;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73亿元,惠及2974.5万人次,较好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十三五”以来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每年保持超过扶贫标准,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开发监测预警系统,对415.85万低保对象、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口、低收入人员等群体实行定期监测预警。截至目前,共发出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7.15万条;经入户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3.14万人纳入救助范围,切实筑牢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火墙”。

  “十三五”期间,甘肃积极推行“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9.1万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拥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将30.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40万名重度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大幅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360元、1000元,有效保障了孤弃儿童基本权益。

  “十三五”期间,累计资助困难学生1292万人次,接受送教上门残疾学生近6000人。多措并举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落实社保补贴等政策。“十三五”以来累计帮助23.7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为28.32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5.57亿元。全面实施医疗救助,落实参保资助、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托底保障、大病专项救治等政策,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据介绍,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共提出7个方面27项改革举措,在全面落实国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着眼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从五方面对各项政策进行了细化和实化。

  坚持兜底织网 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在制度建设上,着力打造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救助制度体系;在救助方式上,积极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实现了从关注困难群众物质需求向注重物质与精神需求的转变;在救助发展上,着力推进制度、机制、管理、服务城乡统筹,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

  坚持开拓创新 提出前瞻性实效性强的改革举措

  在做好原有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基本生活救助对象范围;在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基础上,要求加强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取暖救助,使专项社会救助内容更加丰富。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简化优化救助办理程序,切实提高救助实效。

  坚持救急解难 帮助受困群众摆脱生活困境

  进一步畅通急难救助渠道,细化临时救助措施,创新救助方式,切实发挥“救急难”作用;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强化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确保受困群众能够得到周及之助。

  坚持便民高效 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工作,实现了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有效转变;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拓展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渠道,推动救助服务管理转型升级,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

  坚持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特殊优势

  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培育发展社会救助领域社工专业力量,着力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基层经办能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