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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北京市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研究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徐丽萍 王小林 发布时间:2010-01-01

  根据社会救助制度的理论框架、国际经验,以及北京市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进一步提出完善北京市社会救助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社会救助制度由基本的生存救助向综合的服务救助转变

  社会救助作为政府向社会提供的一种基本公共服务,需要在现代公共服务的理论指导下,由基本的生存救助向综合的服务救助转变。这种转变包括服务提供的场所、方式、内容等多个方面。北京市可以积极探索基于社区的综合社会救助服务。可以选择一些社区,制定标准化的社会救助“服务包”,培训专业的救助人员,提供综合的救助服务。

  (二)社会救助的作用由社会保障的补充向发挥更大作用的社会安全网转变

  北京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社会救助的服务需求越来越突出,仅仅靠养老保险单方面的收入替代已经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北京市作为我国经济、政治的中心,应对突出性公共事件的社会救助需求也越来越突出,需要构建更加综合的社会安全网,而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低保或其他形式的最为基本的救助。从国际社会的经验来看,社会救助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已经不再是补充,而是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制度安排。

  (三)社会救助的服务提供可以充分利用市场化和社会企业资源

  由于社会救助使用的主要是公共财政资源,传统的社会救助服务的提供也主要由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来提供。但公共服务制度安排的理论表明,服务提供可以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企业的资源,以形成多种制度安排。也就是说,服务的提供可以由财政向市场购买。此外,也可积极努力创办不以盈利为目的,且能够在财务上可持续的社会企业的发展。

 

——摘自《北京公共服务发展报告(200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