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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广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研究报告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李志雄 吴小芳 官洁君 发布时间:2017-06-01

  第一,在支出型贫困的各种情形中,因病致贫、因教致贫的情况较为突出。当家庭陷入困境中,约有20%的家庭接受过政府的社会救助。在发达福利国家发展经验中,医疗和教育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政策,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医疗和教育救助政策,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人群,通过多种制度相互衔接,相关部门紧密合作,解决“看病贵”和“上学贵”问题。

  第二,高额的自费药物是导致因病致贫最重要的原因。现有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虽然有效缓解了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的问题,但是高额的自费药物仍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建议进一步强化和创新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同时扩大医疗救助的内容,将护理费用等也逐步纳入。

  第三,家庭年教育支出压力大,政府、学校和社会提供的教育资助费用无法满足基本需求。非义务教育阶段(幼儿教育和大学本科教育)的教育费用高昂,且政府和社会资助不够。除学费之外,受访者认为,希望被纳入基本保障范畴的依次为午餐费、住宿费和校服费、交通费。因此,建议进一步研究讨论将幼儿阶段到大学本科教育阶段的教育支出纳入支出型贫困救助,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第四,近20%的困难家庭中有残疾人或精神病人,其中自负医疗和康复费用支出压力大。政府和社会基本能够满足残疾人在适配康复器具、特殊教育和心理辅导三方面的需求,但是在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上保障稍显不足。因此,建议进一步研究讨论将相关费用纳入支出型贫困救助,积极帮助他们康复,同时也要注重积极通过多种服务,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第五,职业培训需求较低。受访家庭中,仅有5%的家庭具有职业培训的需求,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具有相关的服务承担相应的职能,因此,建议暂不将其纳入支出型贫困救助范畴。

  第六,养老支出中,老年慢性病门诊费用支出压力较大。同时,护理费和养老院费用较高。大多数家庭认为慢性门诊费和老年护理费、养老院支出都应纳入养老的基本需求。因此,建议逐步与护理保险等制度相衔接,完善养老体系。

  第七,广州市社会救助成效显著,救助水平高,40%的群众表示对广州市社会救助政策较为满意。调研结果显示,居民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较为熟悉,但对其他救助制度仍缺乏了解。40%以上的群众对广州市社会救助政策较为满意,认为广州市社会救助水平值得肯定,处在中上水平,但仍存在社会救助覆盖对象太少、申请过程复杂等问题。

——摘自《2017年中国广州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