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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就业帮扶——社工介入的广州实践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彭杰 王连权 发布时间:2017-08-01

  当社会工作采取个案工作的方法,以个别化的方式介入流浪乞讨人员的服务中时,救助服务工作就超越了现有救助体系中将流浪乞讨人员抽象的对象化努力的科层处理。它开始涉及流浪乞讨人员背后的鲜活人生故事和经历,也开始将尊重、理解和信任传达给这个社会中最底层也最不被尊重的人群。

  社会发展到今天,在城市文明的尺度不断抬升的当下,社会开始以更包容和开放的方式看待城市流浪乞讨人群。他们不再是光鲜城市的污点,成为被驱赶的对象,而是从文明的角度,城市管理者及社会公众在不断寻找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为基点的更加适合并被流浪乞讨人群接受的服务方式。广州市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引入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工作介入服务”就是其中之一。如果说,2003年,“孙志刚事件”作为一个标志,推动了城市流浪乞讨工作从强制收容向自愿救助的转变,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服务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进步,那么,我们也可以谨慎地提出,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服务,则意味着具体的救助工作从救助管理向救助服务的转变,这种转变将更关注流浪者生活意义的复归和社会融入。

  对弱势和底层群体的制度化关注,体现了现代社会的文明尺度。一个城市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投入,也标示了城市在文明尺度上的位置。同时,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服务评价不能以城市地理边界上数量的多少来衡量,而恰恰相反,作为社会最底层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空间和生活机会越大,说明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服务做得越好,城市所应获得的社会评价也应该越高。流浪乞讨人员在一个城市的存在,甚至在某个阶段在绝对数量上相对较多,一方面与城市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开放包容以及尊重每一个普通人的城市品格和城市精神。

——摘自《广州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