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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述

新媒体环境下公众对虚假新闻的认知调查研究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04

  研究发现,公众对于新媒体环境下虚假新闻的认知主要分为几个方面。

  一是公众认为新媒体环境中虚假新闻频发,多集中于娱乐新闻与社会新闻领域,且多存在于微信平台、微博平台、网络论坛三类平台。有过半的受访者(57.4%)认为目前虚假新闻的数量多,这一方面反映了在新闻行业中虚假新闻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折射出公众对虚假新闻有一定的认知和了解。新媒体环境下虚假新闻多集中于娱乐新闻与社会新闻领域,发生在时政新闻、经济新闻领域的情况较少,这既与新闻的性质有关,也和核实新闻造假的难度有关。与时政新闻、经济新闻这类硬新闻相比,娱乐新闻、社会新闻是软新闻,它们追求的是趣味性、故事性,因而记者的发挥空间要比前两者大,这便容易滋生虚假新闻;从构成新闻的各要素上看,时政新闻、经济新闻里有领导人讲话、官方发布的政策、制度、数据等,其不具有很强的独家性,一旦做假,公众很容易从其他媒体的报道中获得真相,因此这类新闻造假被发现的风险很高,虚假新闻在这类新闻领域发生的情况相对较少。

  二是公众认为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复杂,是媒体把关不严、法治监管不到位、媒体背后商业利益驱动、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素质低下、新媒体中信息核实难度大等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对新闻时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因素挑战了新闻生产流程中信息核实所需的时间,一些媒体为了不失语、抢首发,不认真把关核实,牺牲准确性、真实性,导致虚假新闻产生的情况并不罕见。此外,新闻真实属于新闻自律范畴内的要求,柔性的自律规范并没有现实强制性,且刚性的法律在我国仍旧缺失,因而对虚假新闻的有效惩治是我国治理虚假新闻的短板。另一个造成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是媒体对商业利益的追逐,这与我国媒体“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特殊性质有关。我国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要做好宣传与舆论引导的工作,另外,媒体需要自行解决生存问题,自负盈亏。在新媒体时代,只有获得用户的流量,媒体才能换取经济利益,这就促使一些媒体采取标题党、新闻造假等手段吸引用户点击新闻,所以在新媒体环境下虚假新闻依然有滋生的温床。

  三是公众对虚假新闻的影响认知存在差异。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虚假新闻的影响在于误导受众,形成不良社会风气,也有相当一部分受众认为虚假新闻会导致媒体公信力的降低。总体而言,公众认为虚假新闻的影响范围广,对受众的权益、媒体的公信力、社会风气均造成巨大损害。

  四是公众认为虚假新闻治理应多管齐下,既要加强媒体监管、法制监管,也要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行业自律,同时还要鼓励民众监督,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治理。

  同时,研究也发现,公众具备一定的虚假新闻辨别能力,但仍需提高。在新媒体环境下,由于信息传播主体从权威走向大众,信息传播速度快、难以核实,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恶意散播不实信息,法制监管不力等,虚假新闻频频发生。因此,公众应不断增强自己的虚假新闻审辨意识,提高媒介素养。此外,职业与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公众虚假新闻辨别能力的关键因素,而虚假新闻相信经历对提高公众的虚假新闻辨别能力并没有影响。这说明要提升公众受教育程度,以更加有效地提升公众辨别虚假新闻的能力。

  ——摘自《新媒体环境下公众对虚假新闻的认知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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