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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述

新媒体环境下的谣言传播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张昱辰 发布时间:2019-09-23

微信、微博等新媒介为信息传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谣言制造与传播提供了便利。谣言以主题先行、重感性、轻理性为特点,在微博、微信等不同的媒介间转化,形成了循环而又稳定的生产体系。

微博是一个由陌生人构成的相对随机联系的网络,不同节点用户之间的共同作用可以使谣言以更大范围和更快速度进行传播。在事件初期,微博是谣言传播的主要平台。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发布信息并被陌生人所见,不同发布者发布的与同一事件相关的信息点被不断串联起来,成为热点话题。微博内容的公开性也使得互相不认识的人们可以轻易地通过回复、转载的方式参与谣言的“信息拼图”之中。与微博不同,微信则融合了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特点。微信上,人们可以将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转发在朋友圈、群之中,或者就事件本身展开延伸性的讨论,将公共事件转化为熟人间话题。微信圈、群由彼此相对熟悉而信任的熟人组成,更私密的人际传播场景也让谣言更难辨识真假。更重要的是,微信以潜移默化、暗流涌动的方式汇聚暗流涌动的民间观点、情绪,私密化的互动情境导致微信中介的谣言更加嵌入大众生活,难以被监测乃至控制。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网络塑造了谣言传播的新方式。但我们看到,政府和大众媒体未能有效应对“两微”带来的传播格局的变化,虽然在社交网络中设立了微博号或者微信公众号,但未能在谣言传播中与其他不同的主体展开切实有效的互动。以“封”“堵”为手段的传统谣言控制措施引发舆论反弹,通报式辟谣效果有限,都证明了大众媒体时代对谣言的既定观念和应对谣言的传统策略难以为继。在移动传播的浪潮下,“复眼观看”代替了大众媒介时代的“单眼观看”,政府和大众媒体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众人之眼”,成为新传播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因此,既有的谣言应对策略有必要进行适当的修正。

在“两微”不断改变舆论格局的当代中国,谣言不仅仅是网民故意生产的假新闻,更应被视为不同主体间沟通不确定性的媒介。传播谣言的多数人并非恶意,他们不过是通过传播、争论与反驳等方式,参与着事件意义的合作性生产。传统由上至下“控制”谣言的惯性思维显得不合时宜,谣言修正(rumor corrections)常常比谣言控制来得更有效。有学者的研究已经展示,在社交网络上,谣言修正信息经常比谣言传播得更迅速。伴随着信息流动的复杂化和叙事主体的多元化,在对话中消解谣言是比在斗争中抹除谣言更明智的选择。在传播网络中扮演重要节点的官方应从增加信息透明度、提供最具说服力的信息着手,以更谨慎、开明和平等的态度不断与谣言进行对话和交锋,以此重塑“认知权威”地位。

——摘自《上海传媒发展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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