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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述

新媒体科普产业典型案例分析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张增一 李力 黄楠 发布时间:2019-10-29

(一)培育新媒体科普市场的领军企业和中坚力量

制定新媒体科普企业认定标准,使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扶持或孵化新媒体科普企业时有据可依。借鉴“科普中国”的合作和运行模式,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特色突出、对科普事业有情怀的新媒体科普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式,鼓励其增加扩大科普人员队伍,扩展科普服务类别,进一步扩大其在新媒体科普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利用其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的互联网公司加入新媒体科普产业领域。发展市场化新媒体科普机构,鼓励和引导主流媒体的新媒体部门和有新媒体条件的科研机构引入市场化机制,使其成为独立的合格市场主体,培育和壮大新媒体科普产业的中坚力量。

(二)切实落实科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建议有关部门考虑新媒体科普的特点对《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进行修改,以鼓励更多企业、机构和个人参与到新媒体科普产业中来,促进我国科普产业的发展。制定《科普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研究和制定科普企业的评价标准。成立新媒体科普产业联盟,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享受科普优惠政策的科普企业包括新媒体科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定期进行评估,联盟成员采用准入制和动态调整制。

(三)建设新媒体科普产业基地或孵化基地

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设立新媒体科普产业园基地,利用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吸引科普出版、科普影视、科普游戏、科普动漫游戏、科普创意设计策划类企业的新媒体部门入驻,为其跨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创造条件,形成集群化发展态势。借鉴高新技术孵化器(区)的发展经验,探索建设新媒体科普企业孵化基地,促进新媒体科普企业与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孵化器(创业中心)的合作,吸引自媒体科普企业和个人如玉米实验室等入驻,为其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在重大科技项目中设立科普专项经费

建议在重大科学项目中设立1%~2%的科普专项经费,鼓励科学家参与科普工作,促进科研团队与科普团队或媒体合作,将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联合开展科普活动,改变当前重科研轻科普的状况,创造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鼓励科研人员参与科普企业的科普服务和产品开发。

(五)联合建立新媒体科普内容创作与产品研发中心

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大型科技企业(集团)的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企业的平台优势,促进二者联合建立新媒体科普内容创作和产品研发中心,吸引科研人员、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鼓励具有科技专业背景、对科普事业有热情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到科普事业中来,从根本上解决新媒体科普企业面临的专业人才匮乏问题。

——摘自《国家科普能力发展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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