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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为强化警示震慑,绷紧纪律之弦,督促党员干部过节不失节、过年守清廉,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宁德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缪绍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缪绍炜在外学习培训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酒;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前往海南、新疆、安徽等地的旅游活动。缪绍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峰违规吃喝等问题。2021年至2023年,叶峰多次违规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公款吃喝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多次在春节、中秋节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及土特产品。叶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省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原书记、总经理吴强和市场营销部原经理任畅违规公款报销、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20年至2022年,经吴强审批同意,任畅多次以虚假业务接待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吴强违规向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发放年度奖金;吴强、任畅安排超标准接待,提供高档酒水,并通过编造虚假单据冲抵超标准接待费用。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吴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任畅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责令两人分别退赔相关费用。

  节点期间,如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1.来信请寄:福建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福州市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3);2.举报电话:0591-12388;3.网上举报:http://fujian.12388.gov.cn

  (福建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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