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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措施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涉旅安全问题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26

  旅游业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涉旅安全问题提供参考。2014年,我国自然灾害的灾情及其对旅游业的影响较2013年偏轻,自然灾害涉旅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游客死伤人数均有所减少。展望2015年,我国自然灾害涉旅安全形势,主要呈现“三个态势”:一是恶劣气候对旅游业的影响呈不确定态势;二是局部地区自然灾害频发,旅游安全风险呈突出态势;三是旅游日益大众化、散客化,涉旅自然灾害应对常态化。为有效应对2015年涉旅自然灾害的形势,笔者提出应重点从以下四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一)完善旅游地自然灾害的防治体系

  自然灾害引发的旅游安全事件主要发生在旅游地和旅途中,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前,游客往往得不到及时的预警信息;灾害发生后,旅游地救援人员的缺少以及技术手段的落后严重影响了救援的质量,游客在第一时间内得不到有效的救治。《旅游法》中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因此,旅游地应重视涉旅自然灾害的预防与管理工作,积极建立自然灾害预防机制,完善旅游地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及时做好自然灾害的风险评估,并加强对导游、领队和其他从业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二)旅游者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的培养

  随着中国现阶段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升温,旅游者已经不再满足于在景区景点“走马观光”的游览方式,游客需求多样化,他们更愿意以一种探险的方式进行旅游。但是这种状况下旅游者安全意识的缺失往往预示着更多的潜在性的风险,尤其是现阶段自助旅游日益兴起,“驴友”这一群体在我国不断壮大,因此要注重导游或领队对游客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的培养,如人工呼吸和溺水求生的技能,以及如何在等待救援的前提下更好地保持体力。同时,平时也可以举办一些探险协会、野营协会等,向游客教授日常求生技巧,减少涉旅自然灾害中不必要的危险。

 

  (三)加大应对涉旅自然灾害的科技支撑

  科学技术处理水平包括对于自然灾害的预警技术和灾害发生后救援设备的先进性。2014年12月11日,搭载遥感卫星“二十五号”的运载火箭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可为防灾减灾研究提供数据保障;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目前已在北京、甘肃、重庆、四川、云南、新疆、西安等多个地区投入使用;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首次运用无人机三维建模技术,让无人机先探路,必要时再让救护人员实地踏勘,大大降低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劳动强度和作业风险。2015年应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虚拟仿真、云计算等科学技术在应对涉旅自然灾害方面的支撑。

 

  (四)积极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灾害信息

  微信、微博、手机视频等新媒体的不断发展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在涉旅自然灾害信息传播中的优势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地震发生的区域内,通信设施被破坏,新媒体在游客与外界的联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游客出游之前可以及时获取旅游地和旅游途中的气象和灾情信息,及时调整旅游计划;另一方面,游客在自然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内用手机拍摄发生场景,提供了一份难得的研究资料。但是,有时候信息传播内容的失真,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舆论压力,因此要加强对新媒体的重视,促进新媒体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应用,加强对于网络舆论的监管,同时游客也要辨别信息的可靠度。

 

 

  ——《中国旅游安全报告(201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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