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书观点
甘肃能源发展展望及建议
(一)着力推动传统能源消费清洁高效
一是提高煤炭利用率。发展煤炭洗选加工业,对煤炭进行精细加工和分级,为化工、冶金等行业提供更优质的原料,实现煤炭的高效利用。促进煤炭清洁转化,加大对煤制天然气、煤制液体燃料等煤炭清洁转化技术的研发和投资力度,将煤炭转化为清洁的气体和液体燃料,降低对石油和天然气的依赖。发展煤基甲醇、烯烃、芳烃等化工产品,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附加值。
二是提高油气生产环保水平。加强油气田环境保护,在油气勘探、开采过程中采用更加环保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在油气生产环节,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在城市燃气、工业燃料等领域的普及率,替代煤炭等高污染能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的经济性和环保性。
三是探索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煤炭与新能源协同发展,将煤炭发电与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相结合,在煤炭产区发展煤炭与新能源的耦合产业,利用新能源产生的电力进行煤炭开采和洗选,减少传统能源消耗。促进能源与交通融合,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电动汽车普及应用。推动能源与工业融合,为工业企业提供清洁、高效的能源解决方案,加大对新能源的利用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二)加快推进新能源供给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持续扩大新能源产业规模。不断完善新能源产业链,强化光伏与农业、渔业、畜牧业等产业的有机融合发展,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持续扩大风电装机规模,推进大型风电场建设。加大光热发电投入和建设力度,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形成良好互补,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是加快储能设施建设。推动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协同发展,实现不同储能技术的优势互补。挖掘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及用户侧的应用场景,探索储能在微电网、分布式能源系统中的综合应用,实现多种能源形式的协同优化。完善储能产业链条,发展储能设备制造、储能系统集成、储能项目建设和运营等相关产业,提高储能产业的本地化水平和配套能力。完善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和机制,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和补偿政策,充分发挥储能在调节电力供需、提供辅助服务等方面的价值,提高储能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推动能源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综合能源系统,推动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多种能源形式之间的协同发展和互补利用,实现不同能源之间的灵活转换和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系统稳定性。构建能源互联网平台,整合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各环节数据信息,实现能源智能化管理和交易。全力打造甘肃“大送端”坚强电网,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省份的能源互联,提升甘肃在全国能源格局中的地位。
四是推动能源产业融合与协同发展。注重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融合发展,加大对新能源领域的投入和布局,推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相互补充,实现能源产业多元化发展,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能源供应。构建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将传统能源供应网络和新能源发电、供热系统相结合,建设“油气—电—热”三联供系统,利用天然气发电,同时回收余热用于供热,接入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电力,形成稳定、高效、环保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优化能源产业布局,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对传统能源产业进行合理布局。
(三)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引领发展
一是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能源科技领域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科研基金,支持能源科技创新项目开展。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能源企业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例如,对企业的研发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提高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设立能源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社会资本投向能源科技创新企业和项目。
二是培育创新主体。鼓励能源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能源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能源科技企业。搭建创新平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能源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甘肃在能源科技领域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建立能源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为能源科技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孵化出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能源科技企业。规划建设能源科技产业创新园区,吸引能源企业、科研机构、创新服务机构等入驻,形成能源科技创新的产业集群。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高校能源相关专业建设,优化课程设置,培养适应能源科技创新发展的专业人才。鼓励高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建立实习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能源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能源科技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等。
四是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鼓励能源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能源技术创新,加强对新能源技术、储能技术、智能电网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立健全能源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为能源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信息发布、技术评估、交易撮合等服务,促进能源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能源产业发展。
(四)加快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持续优化电力体制。深化电力市场改革,不断完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辅助服务市场等交易规模和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完善分布式能源的接入标准和管理办法,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风力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建立健全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机制,鼓励发展储能技术、需求侧响应等灵活性资源。制定储能产业发展政策,推动储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能力。
二是强化油气领域建设。完善油气管道运营机制,加强油气管道统一规划和管理,建立健全油气管道运营监管机制。推进油气管道互联互通,建立油气管道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管道运行数据实时监测和共享,提高油气资源输送效率和保障能力。推进油气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油气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油气勘探开发、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油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现油气价格的市场化,提高油气资源的利用效率。健全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油气储备体系,提高储备的多元化和灵活性。加大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力度,扩大油气储备规模,保障油气应急供应。
三是完善新能源支持政策与市场机制。利用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土地政策等持续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对新能源产业的规划和引导,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推动新能源产业有序发展。加大对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新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健全市场机制,完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促进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推进新能源发电市场化交易,提高新能源发电经济效益。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新能源项目融资成本。
(五)积极促成能源战略合作
一是加强政策沟通与协调。建立跨区域政策协调机制,积极与其他地区(包括国内其他省份和国外相关国家)建立能源合作政策协调机制,推动与周边省份以及“一带一路”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开展定期政策对话,消除政策壁垒,营造良好的能源合作环境。完善能源合作法规和标准体系,在国内合作方面,推动与其他省份在能源市场准入、能源产品质量、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标准统一。在国际合作中,积极研究并遵循国际能源贸易和合作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推动我国能源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为能源进出口和跨国项目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强化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建设跨区域电网通道,加强与周边省份电网的联络线建设,提升电力输送能力。推进油气管网互联互通,加大对省内油气管网建设的投入,完善省内油气输送网络,同时加强与国内其他主要油气产区和消费区的管网连接。积极参与跨国油气管线项目规划和建设,确保油气资源能够顺畅引进和输出。
三是推动能源技术合作与创新。开展技术联合研发,与东部沿海地区在新能源储能技术、智能电网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通过共享科研资源、联合攻关技术难题,提高能源技术水平。设立联合科研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高效利用、传统能源清洁化等领域的研究。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能源技术,发挥自身在风电设备制造技术、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技术合作的互利共赢。
四是拓展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扩大能源产品贸易范围,利用自身新能源装备制造优势,扩大对中亚等地区的光伏组件和风电设备出口,实现能源贸易的优势互补。创新能源贸易方式,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期货市场等手段,开展线上能源贸易和能源金融交易。
全文参见《甘肃能源发展报告(202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5年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