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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以改革创新铺就世界保险强国之路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liushu   发布时间:2015-05-21

  国务院“新国十条”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改革创新是国家强盛的通用法则,也是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基本途径。我国要实现建设世界保险强国目标,就必须摒弃粗放式发展之路,踏上改革创新的新途。波特“钻石理论”涉及的四项关键要素和两项变数中,具有较强能动性的主要是企业和政府。企业是推进产业创新与升级的主体力量,政府则对“钻石理论”的各个要素都有重大影响。基于这一事实,就企业和政府两方面,针对如何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保险强国提出几点探讨性意见。

  一、企业作为

  增强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使企业与环境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和无缝对接,是提升保险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一环。保险的精髓在于服务,搞好服务的要旨在于创新。

  1.集聚有利于创新的生产要素

  综观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一条基本经验就是构建了创造和集聚高级、专业性生产要素的良好机制。在各种高级、专业性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是高层次人才。为了提升企业决策的知识化、智慧化水平,保险企业应注重招募高水平、领军型的智库负责人,加强各项投入以建设高水平的企业智库,以此提升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水平。

  2.实施有利于创新的竞争战略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关注点主要在规模和份额。为了获得规模和份额,多数公司采取的主要手段就是在费率、佣金、手续费上做文章,这是我国保险市场低水平恶性竞争的根源。为了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必须采取有利于促进创新的战略。在促进企业创新方面,波特提出的三大基本战略其实都有其独特的作用。保险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不能仅依赖少数几家企业的创新。推动我国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还需要全体保险企业在实施创新战略上的共同努力。

  3.采用有利于创新的组织结构

  中国保险企业实施有利于创新的战略,必须相应建立起有利于创新的组织结构。我国保险企业迄今大多采用的仍是传统的机械式组织结构,一些企业在结构变革中甚至还无意识地强化了组织结构的机械性程度,这与实施创新的战略无疑是相背离的。打造创新型企业,急需有机、柔性的组织结构与之相适应。

  4.营造有利于创新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渗透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是推动企业发展的“软要素”。中国保险企业建设创新型组织,迫切需要营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企业文化。当前中国保险企业的文化建设总体上仍处在初级阶段,不少企业的文化建设还停留在口号或宣传上。推动中国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急需在广大保险企业中构建有利于创新的企业文化。

  二、政府支持

  对于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新国十条”主要是强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实这还不够,除此之外,政府还应着力营造激发创新的商业环境。

  1.加强高级专业人才培养

  从目前情况看,无论相对于国内的银行业、证券业,还是相对于发达国家的保险业,我国保险业的人才资源都十分欠缺。为了给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工作,建设高层次、专业性人才培养基地;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培训机制,实现人才培养途径和方式的多元化。

  2.加快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进程

  1992年以来,中国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为保险业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了动力和活力,行业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下一步,为进一步提升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应继续坚持对外开放战略,支持有条件的境内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营业机构,兼并收购境外保险机构,鼓励更多的中资保险公司“走出去”。全面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促进中外资保险公司在国内市场上的有序竞争和共同发展。

  3.深入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今天,我国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保险费率形成机制。具体说来,在财产险领域,主要是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在人身险领域,主要是适时启动分红险、万能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尽快实现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的全面市场化。

  4.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当前,保险市场恶性竞争、秩序混乱等问题仍较突出,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努力打造公平竞争、规范经营的市场秩序。对于财产险公司,要严厉查处弄虚作假、拖赔少赔和无理拒赔、恶性竞争加剧等问题,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整治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突出问题。对于人身险公司,要严厉整治银保小账和短期意外险不规范经营行为,继续整治理赔难和销售误导等问题,推进分险种核算和省级机构经营成果独立核算。

  5.实施有力的反垄断政策

  垄断不仅阻碍竞争,更削弱创新动力。中国保险市场当前最缺乏的是个性化服务和差异化竞争。就问题最突出的车险市场,广大车险消费者某种程度上不是因为缺少对优质服务的付费能力才更关注价格,而是因为难以获得优质服务才不得不聚焦于价格。因此,政府反垄断政策也许有力一些更好。虽然有阵痛,但对于促进创新或许更有益处。

  6.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的准入退出机制仍不健全,退出机制缺位,存在差而不倒、乱而不倒的现象。为此,应统筹规划、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市场准入方面,建立系统的分级、分类、分区域的有限牌照制度,适当限定新设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支持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在市场退出方面,应进一步明确市场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完善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中国保险业竞争力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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