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书观点
中国种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种子企业的金融和财税支持力度
重新划分种子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中的分类,将种子企业从“批发和零售业”划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为种子企业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种业科研创新方面优惠政策提供支持。针对种子研发周期长、成本高、见效慢的特点,为种子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开设绿色通道,推动政策性产业基金支持种业发展。继续加大对种子企业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和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
(二)优化种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环境
完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注重基础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前沿性、突破性和适应性。引导种业龙头企业联合一流科研机构及优秀高校科研团队共同组建国家实验室,围绕全球前沿性难题展开攻关。建立和完善种业人才储备的长效机制,培养一批稳定的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出国深造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优秀的育种科学家,加速缩小与国外的差距。
(三)加快生物技术育种产业化
中国已经具备了生物技术育种的条件,建议尽快发布生物育种产业化的时间表,优先放开玉米和大豆等饲料粮的生物品种产业化。通过生物品种产业化将中国生物育种的研发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借助市场力量推动生物育种研发工作快速发展。
(四)净化种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协同作用,适度提高种子企业准入门槛,综合采取兼并、重组、关停等措施,改善种子企业“多、小、乱”等状况,严格治理种业市场环境。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种子套牌等侵权行为。加强种业源头治理,重点针对甘肃、新疆的玉米育种基地,河南的小麦育种基地以及四川、海南的水稻育种基地,从源头治理种子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