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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2018年应急管理法治创新观察

来源:皮书数据库作者:孙杨杰 张小明发布时间:2019-09-1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出台

  2018年,一个事关“最美逆行者”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并发布(实施日期为2018年10月27日)(以下简称《消防救援衔条例》)。同时,为了配合《消防救援衔条例》的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实施日期为2018年10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实施日期为2018年12月23日)等,从人员、配给、待遇多方面共同推进消防救援法治创新。

  近年来,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消防工作提出更高要求。200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修订,有利于构建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体系。而2018年出台的《消防救援衔条例》等系列规定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消防管理体制,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的整体效率。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表示,我国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三重必要性: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决策的需要、执行消防救援任务的需要、提升职业荣誉感的需要。消防救援衔是继军衔、警衔、关衔、外交衔之后,我国设立的一种新衔级。《消防救援衔条例》的出台,是国家在消防救援领域的一项重要法治创新,是严格遵循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的体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问世

  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2018年“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因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11月11日向公众发布。2018年11月25日,该法为期半个月的意见征求结束。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我国加快完善疫苗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的又一创新举措。这是中国的第一部疫苗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布预示着中国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疫苗监管体系。与2005年颁布并于2016年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是一部“集大成”的法律。亮点颇多,概括起来即:内容更宽泛、规定更严格。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将成立疫苗行业协会,对疫苗行业进行监管。这种协调机制,已写入《疫苗法》(草案)。但有个问题值得警惕:就是“保险由谁来兜底?”因为很多疫苗医疗纠纷属于“偶合反应”而非“异常反应”,这些案例与疫苗质量无关,却会产生致病致贫的严重后果。如果能在这方面有兜底,很多问题可能就不存在了。

——摘自《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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