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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农村绿皮书》】光明网:农村绿皮书:去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
来源:光明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9-05-20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赵传奇)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共同发布了《农村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8-2019)》(以下简称“绿皮书”)。绿皮书指出,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6%,高于城镇居民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工资性收入增加是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的最大贡献因素。

  绿皮书显示,201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实际增长6.6%,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下降到2.69。工资性收入增加是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的最大贡献因素,农民工资性收入5996元,比上年增加498元,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42.0%。转移农村劳动力工资水平的提高是农民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去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72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8%。

  绿皮书显示,农业净收入增长仍然相对缓慢,而牧业收入则出现了下降。2018年,一产经营净收入3489元,比上年增加98元,增长2.9%,对农民增收贡献率仅有8.3%。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加快,非农产业发展,农民由此获得的相关收入增长也较快。但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基数小,虽然增长速度快,但对农民增收贡献有限。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张晓山表示,农民的财产收入非常少,相较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房屋很难变现,很难获取财产性收入。城乡收入差距中最大的短板是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差距。

  绿皮书显示,2018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3%。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其他地区。贫困地区农民增收格局与全国农民基本一致,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2018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27元,对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42.0%;人均转移净收入2719元,对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39.6%,贫困地区转移净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绿皮书指出,在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中等偏下收入人群增收仍需重视。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高出中位数1551元,比上年增加88元;农村内部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差扩大到30389元,比上年增加2391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指出,去年最低收入人群收入增长11.0%,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2个百分点,但另一方面,中等偏下收入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去年的增长速度只有1.9%,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让收入水平临近贫困标准但又高于贫困标准的农民实现增收,也是需要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时必须着力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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