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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旅游绿皮书》】百度:旅游绿皮书:万村景区化 浙江乡村旅游再升级
来源:百度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20-04-24

  中国网4月21日讯   2020年4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在线发布了《旅游绿皮书:2019~2020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

  撰稿人王莹等指出,乡村是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空间,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并开展了丰富的实践探索。浙江省通过万村景区化,以“旅游+”的思路与机制创新,在盘活农村资源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改善乡村环境、强化文化传承提升居民自信、鼓励社区参与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万村景区化是浙江省委、省政府于2017年提出的,旨在通过5年努力,到2021年底,全省共建成10000个景区村庄,其中3A级景区村庄1000个,同时建成10个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超100万人,村镇两级乡村旅游骨干培训超5000人。万村景区化推进速度快、覆盖面广、挑战性强,万村景区化提出的背景解析、实践探索以及面临的困惑对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具有典型案例价值。万村景区化并非要将乡村建设成为传统意义的旅游景区,而是要建成开放型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是以全域旅游的思路与模式,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从“环境美”向“发展美”转型,从美丽乡村的诗画景色向美丽经济的富民目的转变,探索以文化和旅游发展激活乡村发展动能、引领乡村振兴的新路。

  其具体做法大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形成文旅农等多部门协同推进框架。万村景区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破除行政藩篱、实现上下联动。各级文化旅游部门与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开展跨部门沟通与合作,将万村景区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大花园建设、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共同推进。各级政府部门职责明确,省文旅厅与省农办牵头制定《浙江省万村景区化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以及相关指南、管理办法,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政策;设区市文旅局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万村景区化工作;县(市、区)文旅部门负责基层辅导、组织初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与申报。各地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景区村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探索适合乡村旅游发展的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为规范万村景区化创建工作,浙江省在借鉴《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的基础上,出台《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与实施细则,从概念范畴、核心吸引物与服务管理方面进行规范引导。明确A级景区村庄是指以村庄、社区及其村民或居民生产、生活范围为核心,以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建筑风貌、历史遗存、民俗文化、体验活动、特色产品为主要吸引物,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配套服务的区域。并从基本条件、旅游交通、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与服务、特色项目与活动、综合管理6个方面对A级景区的创建工作加以引导。

  三是践行乡村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将万村景区化纳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旅游综合(专项)改革试点县、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等创建工作要求之中,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公共设施的建设。万村景区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等创建工作同步推进,加强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共建共享,在配置时以主客共享为基本原则,特别是在乡村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休憩设施、公共厕所等建设时充分考虑游客与村民的使用需求,增加主客共享的公共交流空间。

  四是创新乡村旅游发展的激励与监管机制。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向景区村庄建设倾斜,地方也相应出台景区村庄建设资金扶持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税费、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等相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旅游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利用新闻媒体与出版读物,快速跟进对A级景区村庄的宣传,通过扩大知名度、吸引旅游者进一步激发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放宽权限,A级景区村庄的申报由乡村自主提出,镇(乡、街道)组织申报,县(市、区)负责A级、2A级的评定,设区市负责3A级的评定。整个过程程序规范、监管严厉,实行动态化管理,制定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制度,一旦发现问题,上级政府部门有权直接取消下一级政府的权限,并对A级景区村庄作出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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