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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对外投资与风险蓝皮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国家风险报告(2017)
来源:皮书说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7-04-20

 

投资与风险 19

 

 

  2017年4月10日,由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对外投资与风险蓝皮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国家风险报告(2017)》发布会在京举行。

  近两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并且发生了多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中国首次超越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对外直接投资国。中国第一次实现资本账户直接投资项下资本净输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制造业增长最为强劲,凸显了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驱动力向寻求战略性资产转变。大宗商品市场持续低迷、国内需求下降使得中国企业大幅减少对采矿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与此同时,民族宗教因素、地缘政治格局的变化、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与失衡三大深层次问题相互交织,主导了全球国家风险的变化趋势与分布格局,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形成较大挑战。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除了关注投资机会和收益外,需要更加注重国家风险的评估和防范。在政府层面上,需要建立和完善海外投资保护政府全面行动框架和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在企业层面上,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危机应对能力,充分尝试多有所有制企业联合走出去等形式。

  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情况与2017年展望

  近两年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从行业分布角度看,投资驱动力转变推动制造业迅速增长,大宗商品市场低迷、国内需求下降导致对采矿业投资大幅减少。从投资区位角度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发达国家(地区)、中国周边国家(地区)以及离岸金融中心。从投资方角度看,央企海外资产构成了“海外中国”存量的主体,但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与此同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终止案例也在不断增多,其中,高端制造业成为终止案例重灾区。绝大部分终止原因来自东道国监管部门,而威胁“国家安全”成为主要理由。从中长期来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仍然具有较大增长前景。但考虑到备案制的政策红利效应将减弱,以及政府逐渐加大对外直接投资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部分“过热”投资,201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步伐有望放缓。

  2016年中国对拉美地区直接投资情况与2017年展望

  拉美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但对拉美的投资大量流向离岸金融中心。虽然2006年后中国对拉美直接投资存量占比有下降趋势,但中国日益成为拉美重要的资金来源国。另外,与中国对其他地区的投资相比,中国对拉美直接投资的数量波动更大。

  近年中国对阿根廷和厄瓜多尔的投资逐步增加,对巴西的投资迅速上升,对委内瑞拉和秘鲁的投资有所下降,对墨西哥和哥伦比亚的投资则相对稳定。中国对拉美投资分可以初步为两类,一类是拉美国家本身具有比较优势、资源禀赋丰富的行业,包括对矿业、石油、粮食等行业的投资。第二类投资集中于中国企业具有优势的行业,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中国对拉投资的行业特点是:逐步从能源矿产向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制造业等多个领域拓展。从投资金额看,国有企业在中国对拉美直接投资中占主导地位,在特定国家(例如委内瑞拉)这个比例几乎高达90%以上。

  随着中国与拉美政治经济关系日益紧密,中国对拉美直接投资增长速度可能加快。拉美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比重长期中有可能略有下降,但中国占拉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中的比重则有可能上升。中国在拉美投资将更多由政府主导转变为市场化运作,中国对拉美国家的投资也将更加务实。

  2016年中国对“一带一路”直接投资情况与2017年展望

  2015年以来,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直接投资持续增长,但在中国对外投资总额中所占比例仍然相对较低。在区位分布方面,中国对“一带一路”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东盟)、中东(西亚)和南亚地区,中东欧地区吸引中国投资的起点较低,但增长迅速。在产业分布方面,能源、交通运输和信息技术是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直接投资较为重要的产业领域。在企业特征方面,对外投资企业主要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这四个省份,而且以国有企业为主。在投资模式方面,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持平,但在平均投资规模方面,前者高于后者;农业和房地产更倾向于绿地投资,公用事业、旅游、矿产、娱乐和技术领域则倾向于跨国并购。伴随着中国与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双边、多边等多层次更多经济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实施,2017年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主要流向能够契合东道国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的产业领域。

  中国海外并购的回顾与展望

  中国海外并购已成为推动全球并购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多的并购案件,如,中国化工并购先正达、美的集团并购德国库卡,等等,既由于它们是中国企业的原因,又因其每个并购案件涉及的交易规模与所处行业的重要性,从而日益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海外并购不仅规模在持续增长,更尤为可贵的是,针对欧美国家技术与品牌的战略性投资不断增加,投资的产业结构正在不断优化,这对于中国国内经济的转型与增长质量,将产生实质性的积极的推动作用与影响。当我们为中国海外并购出现一些良好的形势变化而鼓与呼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到,伴随着并购交易规模扩大、国内企业参与数量的增加,海外并购的风险也因之加大。如何更有效地化解海外并购风险,加强与完善保护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是摆在中国的政府及其产学研各界亟需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可以说,这项任务对我们来说,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述评及新进展

  随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持续增长,投资者-东道国国际投资争端案件具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双边投资协定对于保障中资企业海外投资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间接征收是中国海外投资较易遭受到的政治风险之一,而中国海外投资间接征收风险高具有一定客观原因。从中国海外投资地区来看,当前中国的海外直接投资存量大量分布在发展中经济体。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制度往往仍处于形成中,发生调整或转型的风险较高,在客观上增加了这些国家发生间接征收的风险。从中国海外投资行业分布情况看,中国海外投资较集中于采矿业、金融业等易引起投资争端的行业。这也从客观上增加了中国海外投资发生间接征收风险的概率。

  从企业视角看,目前进行中的中美及中欧BITs谈判具有以下影响:

  一方面,中美及中欧BITs的达成将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赴美国与欧盟国家投资奠定坚实的合作基础,有利于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国际法层面保障。

  另一方面,中美及中欧BITs的达成有可能加剧国内一些产业的竞争。国际投资领域的国民待遇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同等的条件下与东道国本国的投资者竞争。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模式要求一国政府给予外国投资者在设立、并购、扩大阶段的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其给予内国国内投资者的待遇。负面清单规定则表明,未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领域,外资将与内资享有同等的进入待遇。这将加剧相关行业内的竞争,对部分竞争力较弱的国内企业可能造成冲击。

  全球国家风险回顾与展望

  1. 回顾2016年,全球国家风险水平总体有所上升,呈现出以下四个鲜明特点:

  一、 武装冲突热点此消彼长,中东地区成为全球武装冲突烈度最为突出的地区。2015年初,乌克兰问题不断升级,爆发局部武装冲突,并引发西方国家与俄罗斯的对立。进入2016年后,乌克兰危机趋于缓和,但以叙利亚内战为代表的中东地区武装冲突不断升级,并将多国卷入其中。

  二、 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经济体政局与政策的不确定性大幅上升。一方面,英国脱欧、美国大选等黑天鹅事件以及韩国亲信干政事件导致传统上政治风险较低的发达国家政策不确定性大幅上升;以巴西、委内瑞拉等拉美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政局动荡持续。

  三、 发达国家准入审查风险不断凸显。受国内民族主义情绪和保护主义思潮兴起等因素影响,以美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准入审查风险凸显,中国企业在德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地的并购频频遭遇波折。其中,“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成为东道国否决相关项目的重要理由。

  四、 部分发展中国家本币持续承压,蒙古、埃及等个别国家汇兑风险集中爆发。继2015年俄罗斯、巴西、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等国本币大幅贬值之后,2016年阿根廷、土耳其、埃及、蒙古等国本币继续或出现大幅下跌趋势,其中埃及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度。

 

  2. 具体来看,以下四方面因素影响着2016年全球国家风险水平与情况:

  一、 极端宗教势力与恐怖主义外溢明显,成为影响全球安全与稳定的首要因素。2000年以来,美国在中东地区的几次军事行动摧毁了当地原有的政治体系,后期奥巴马政府从中东地区的军事收缩在客观上加剧了该地区的权力真空状态,为当地极端宗教势力和恐怖主义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契机。2016年,极端宗教势力与恐怖主义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伴随着ISIS武装力量和影响力的扩大,以叙利亚内战为代表的中东地区军事冲突不断升级,大国博弈等传统地缘政治因素与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因素交织,加剧了冲突的复杂性和解决的难度。二是极端宗教势力与恐怖主义影响不断向南亚、东南亚等地区扩展,恐怖袭击由传统多发的西亚北非延伸到欧洲腹地和美国,成为影响全球安全与稳定的首要因素。

  二、 民族主义和排外情绪上升成为影响美欧等发达国家政局不确定性的重要因素,并推动相关国家收紧外资准入政策。欧债危机后,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压力不断向社会层面传导和累积,使得欧美等国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助推了民众民族主义和排外情绪的上升。2016年,长期集聚的民族主义和排外情绪不断向政治层面传导和爆发,成为影响发达国家政局的重要因素。英国脱欧公投、欧洲主要国家民粹主义政党兴起、美国特朗普赢得总统选举等事件都与东道国民众普遍的民族主义和排外主义情绪兴起存在密切联系。此外,民族主义和排外情绪的上升也推动相关国家不断收紧外资准入政策,导致美欧等发达国家准入审查风险显著上升。

  三、 大宗商品价格低位徘徊加剧了部分发展中国家经济和财政压力,激化了原有社会矛盾,成为相关国家政治局势动荡的根源。尽管2016年以石油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价格已出现企稳势头,但大宗商品价格长期的低位徘徊对于部分产业结构单一、高度依赖大宗商品出口的发展中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财政压力。一方面,大宗商品价格低位运行增大相关国家经济下行压力,导致失业率的上升并激化原有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大宗商品价格的低位运行极大削弱了相关国家的财政力量,迫使政府不得不缩减公共福利开支,引发民众的不满情绪,从而导致相关国家的政局变动。2016年拉美政坛集体“右摆”等政治变局均与民众对原政府政策不满相关。

  四、 在大宗商品价格弱势运行的背景下,两极分化的货币政策加剧了部分发展中国家本币贬值的压力。经济复苏的不同步导致了货币政策的分化,2014年下半年经济率先出现复苏势头的美国宣布退出量化宽松政策并于2015年末进入加息周期,与此同时欧央行和日本货币政策仍处于宽松状态。为了防止经济增速快速下滑最终引发经济危机,发展中国家对宽松货币政策更加依赖,而美元的加息预期增加了发展中国家本币贬值的潜在压力。大宗商品价格的下行则对部分经济结构单一、高度依赖大宗商品出口国家的外汇储备和汇率稳定形成巨大冲击。在两大因素作用下,以委内瑞拉、伊朗、马来西亚、巴西为代表的部分发展中国家汇率大幅贬值。进入2016年以后,阿根廷、土耳其、埃及、蒙古等国本币继续或出现大幅下跌趋势,其中埃及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度。

  3. 汇兑风险的危害始于但并不止于货币层面。

  4. 一方面,采取固定汇率制的国家在拯救货币免于崩盘的过程中往往会消耗大量外汇储备,例如过去三年尼日利亚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已经消耗了约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外汇储备的消耗会削弱当事国的汇兑实力,并增加政府进一步加强外汇管制措施的可能性,从而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将利润汇回国内或撤回投资,给跨境直接投资带来损失。例如2014年底,俄罗斯由于油价下跌导致外汇收入锐减、西方制裁引发资本大量外逃等因素,外汇储备面临巨大压力,被迫采取了事实上的汇兑限制措施。中国在俄投资者出现不同程度的货币兑换和资金汇回困难,其中贸易和零售行业的投资者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脆弱经济体来说,货币贬值会进一步推高国内通货膨胀水平,影响居民的生活水平,加剧民众的不满情绪,进而增加跨境直接投资因政治、社会局势不稳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例如近两年拉美、中亚地区国家通胀率居高不下就与货币长时间大幅贬值有十分紧密的关系,而中国投资者在这两个地区所面临的“能源国家主义”风险与“中国威胁论”论调近年来也呈升温态势。

  从2016年的尼日利亚、埃及、蒙古国,以及更早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货币危机的例子中不难看出,未来在美国货币政策正常化、大宗商品价格长期不振的大背景下,那些债务规模较大、经济结构单一、且外汇储备不足的国家,将始终面临较大的汇兑风险。另外一些国家,例如沙特阿拉伯等,虽然凭借相对丰厚的外汇储备,暂时避免了货币危机的爆发,但若油价长期在低位徘徊,且经济无法摆脱对大宗商品的依赖,在未来也存在着一定的汇兑风险。

  5. 大宗商品价格低位运行加剧了部分大宗商品出口国的经济和财政压力,成为其政局震荡重要诱发因素。2014年大宗商品价格下行以及近期的低位徘徊对部分大宗商品出口国形成巨大冲击,表现为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失业率快速攀升,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加剧。同时,大宗商品价格的低位运行还削弱了相关国家的财政实力,迫使政府不得不缩减公共福利开支,或是通过巨额财政赤字维持福利支出,导致严重通货膨胀,极大影响民众生活质量。民众的不满情绪不断积累并通过政治途径爆发,成为引发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局变动和动荡的重要因素。2016年拉美国家政局的“右摆”和震荡均与大宗商品价格低位运行带来的经济、财政压力有着密切联系。

  具体看,不同国家受冲击影响程度有所不同,经济结构越单一、对特定大宗商品出口依赖程度越高的国家受冲击相对越大。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弱势运行的影响具有全球性,将对所有大宗商品出口国产生影响。不过由于不同国家经济结构多元化程度、大宗商品生产成本等诸多因素的不同,不同大宗商品出口国抵御相关冲击的能力也不尽相同。例如,同是农产品出口国,东盟传统热带经济作物出口国产业结构相对多元化,除热带经济作物外还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等方面具有较强比较优势,因而经济受到的冲击也相对有限。阿根廷对大豆等农产品出口依赖程度相对较高,经济受到的冲击相对显著,并进一步向社会和政治层面传导。石油出口国中,沙特、阿联酋等国石油开采成本较低,原油价格弱势运行的主要影响体现为财政压力增大,对其经济增长和政局稳定未造成明显冲击;俄罗斯经济相对多元化,在受到油价下跌冲击后政府采取有力的应对策略,在油价相对企稳后,经济恢复速度较快,政局保持了稳定。而以委内瑞拉为代表部分产油国,经济结构单一,高度依赖石油出口,石油价格下行不仅对其经济造成巨大冲击,还加剧了其政局与社会的不稳。总体而言,经济结构越单一、对特定大宗商品出口依赖程度越高的国家受冲击相对越大。

  6. 长期积累的民族主义和排外情绪不断向政治层面传导和爆发,成为影响2016年发达国家政局的重要因素。民众排外情绪不断积累,并向政治层面传导,在2016年出现集中式爆发,导致欧美政局“黑天鹅”事件频发,推动欧美发达国家政治风险走高:6月英国脱欧公投通过,其对欧盟的团结和稳定形成第一波冲击,其后续影响仍待观察;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极右翼力量上升,为其政局稳定和欧盟的团结带来不确定影响;竞选主张带有明显保护主义色彩的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更加剧了美国政府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

  民族主义和排外情绪的上升也推动相关国家不断收紧外资准入政策,导致美欧等发达国家准入审查风险出现显著上升。2016年中国企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投资频频受阻:欧盟对先正达并购案的审查至今仍在持续;中国企业对美国西部数据、仙童半导体公司的并购接连遭受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的否决;澳大利亚农场和电网收购项目也接连以影响“国家安全”为由被澳大利亚政府否决。东道国准入审查风险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7. 展望2017年,考虑到民族宗教因素具有其长期稳定性,且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与失衡现象预计在中短期内仍将持续,受此影响预计2016年全球国家风险基本格局仍将延续。具体来看:

  一、 地区恐怖主义势力相互勾联,打击恐怖主义的反恐力量难以形成合力,预计2017年恐怖主义威胁仍将持续存在。一方面,以ISIS为中心,南亚、中亚、西亚和北非的恐怖组织连点成面,且不同恐怖组织呈现出联合或合作趋势,俄罗斯车臣反叛武装、印尼伊斯兰祈祷团、菲律宾阿布萨耶夫武装、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等恐怖组织宣布对ISIS效忠或合并。恐怖主义组织协同性的增强加速了恐怖主义影响的扩展并大大增加了打击恐怖主义的难度。另一方面,在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方面,俄罗斯、美国、欧盟等全球和区域大国出于各自国家利益的考量难以形成有力合作。预计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后,其海外战略和军事力量出现收缩的可能性较高,可能会减弱对恐怖主义的打击力度。因此,预计2017年恐怖主义威胁仍将持续存在,中东、北非和南亚地区仍将是恐怖主义最为活跃的地区。投资者需高度警惕相关地区恐怖主义与地缘政治等因素相结合,引发持续性武装冲突的风险。

  受恐怖主义外溢影响,东南亚、欧美等地区和国家安全风险上升。2016年极端宗教势力与恐怖主义呈现出明显的扩散趋势,预计该趋势在2017年仍将持续。一方面,恐怖主义的扩散将进一步推动印度尼西亚、土耳其等传统温和穆斯林国家极端宗教势力的抬头,对其社会稳定与安全形成威胁。另一方面,面对国际社会联合打击的压力,以ISIS为代表的恐怖组织转变斗争策略,越来越多地在欧美国家“腹地”发动“独狼式”恐怖袭击,2017年欧美国家仍将面临严峻的反恐形势。

  二、 美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政局及政策的不确定性将继续凸显。中短期内,全球经济难以彻底摆脱疲软态势,受此影响欧美主要国家的民粹主义和排外情绪还将持续发酵并继续向政治层面传递,进而增加欧美发达国家政局及政策的不确定性。具体来看,2017年欧美发达国家需要关注的重大政治事件包括法国、德国大选、意大利政局走向以及特朗普就任总统后美国的政策走向等。受民众对现政府经济、难民政策不满的影响,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欧盟主要成员国极右翼政党力量快速上升,对欧盟的离心力不断增强,为其政局稳定和欧盟的团结带来不利影响。之前毫无从政经验、但个性较为鲜明的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也为美国政府未来政策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投资者需高度关注美欧发达国家政局及政策的不确定性可能对企业投资及企业在当地的运营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

  受排外情绪上升影响,美欧等发达国家准入风险值得关注。如上文所述,中短期内全球经济疲软态势难有明显改观,加之受移民等问题的影响,发达国家的排外情绪仍将持续上升。受此影响,预计2017年美欧等相关国家将会继续收紧外资准入政策的趋势,发达国家准入审查风险将呈现上升势头。

  三、 部分经济结构单一、高度依赖大宗商品出口的发展中国家政局动荡和汇兑风险犹存。预计2017年大宗商品价格将呈现企稳回升势头,这将缓解部分大宗商品出口国的经济和财政压力,以沙特、俄罗斯为代表的部分产油国财政和汇兑风险将呈现出下降趋势。但相较而言,大宗商品价格仍处于相对低位,以委内瑞拉为代表的经济结构单一、高度依赖特定大宗商品出口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财政状况恐难有明显改观;且大宗商品价格长期低位运行所积累的经济、财政压力将继续向社会和政治层面释放和传导,增加其社会和政局的不确定性,以拉美国家为代表的政局震荡将会持续。此外,2017年美联储加息预期也将进一步加剧上述国家面临的外汇储备流失和本币贬值压力。因而,投资者在对经济结构单一、高度依赖特定大宗商品出口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时,需警惕其政局震荡和本币贬值等风险可能给投资造成的损失。

  全球资本流动、大宗商品价格变化与新兴市场国家主权信用风险

  中债资信国家风险研究团队发现国际资本大规模流动、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与全球性主权外债违约在时间节点上表现出较高的重叠性。从全球层面而言,全球性的“资本洪流”常常成为预测主权债务违约潮的前瞻性指标。20世纪八九十年代爆发的主权债务违约潮是最近一次三者累加的证明。对特定国家而言,跨境资本短期内大进大出往往预示着主权债务违约概率的大幅提升。

  中债资信国家风险研究团队分析了近年来全球资本流动的情况,发现全球风险偏好下降、发达国家货币政策逐渐正常化、新兴市场经济增速下滑、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跌等因素是刺激全球资本从新兴市场国家流向发达国家的推动因素。

  在资本大规模撤离新兴市场的背景下,2005年以来新兴市场国家主权债发行规模不断增加,债务规模加速膨胀,同时大宗商品市场价格仍在低位徘徊。历史上这三者叠加情况下,曾多次爆发席卷全球的主权债务违约潮。中债资信国家风险研究团队根据历史经验判断,如果以IMF公布的2015年全球GDP总量77.3万亿美元的规模估算,下一轮主权债务违约潮涉及的金额将可能达到1.5万亿美元,与澳大利亚当年GDP总规模相当。

  但是,中债资信国家风险研究团队并不认为全球性主权债务违约潮会很快到来。分析师张暾指出,许多新兴市场国家充分吸取了南美国家和东南亚国家在历次金融危机中的经验教训,已经采取各项措施防止危机重演,建立起应对本轮外部冲击的三重优势:更加灵活的汇率、更充沛的外汇储备、更优化的负债机构。

  中国工程承包企业海外经营风险

  1. 工程承包企业现状

  在中国海外投资活动中,工程承包建设一直占据重要地位。近几年来,中国对外工程承包营业规模快速增长,基本稳居全球第一。2015年,中国对外工程承包业务完成营业额1540.7亿美元,同比增长8.2%,新签合同额2100.7亿美元,同比增长9.5%,带动设备材料出口161.3亿美元。在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中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整体实力也得到大幅提升,业务范围已从最初的土建施工拓展至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维护管理等高附加值领域。

  2. 工程承包的行业特征,使得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着独特的海外投资风险表现形式

  从行业特性上看,与制造业、能源矿产、零售业等领域的投资相比,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国家风险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过程。比如,与制造业、能源矿产、零售业等行业的投资相比,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建设周期长,这无疑会增加项目运营过程中遭遇风险的可能性;工程承包项目合同管理难度大,更容易遭受合同风险;等等。

  3. 许多工程承包项目具有政府背景或由国际援建,鲜明的政治色彩使其容易遭受一些与政府行为密切相关的政治或经济风险的冲击

  中国企业承建的项目主要涉及住房建设、水电、道路、机场、通讯等多个行业,这些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一般由政府部门组织建设或由国际社会援建,具有鲜明的政府背景和政治色彩。因此,一旦东道国发生政治动荡、政权更迭或者经济形势恶化等风险事件,这些标志性的政府项目极易受到风险的冲击。例如:国内某企业承建东南亚某国政府工程,因该国发生军事政变,新政府否决前任政府的一切项目,导致中国承建项目被暂停,前期支付的履约保函险被没收。某集团承建非洲某国机场航站楼工程,该国政府因国内经济秩序混乱,财政实力单薄,无力支付工程款而违约。

  4. 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周期长,项目结款日期和方式一般事前约定,使得项目结汇自由度受限,而且承包项目部分人工、采购成本支付国际化,因此,与制造业、能源矿产等直接投资项目相比,工程承包更易受汇率波动风险的影响

  工程承包项目从招投标、签订合同、施工、完工到后期维修,一般最少需要两年,大型或特大型项目会持续到十年甚至几十年。如此漫长的施工周期,甚至比一般性直接投资的经营性项目的生命周期还长,这必然会大幅提升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遭遇不可预见风险事件的概率。而在所有风险中,能够对企业的成本和收益造成直接财务损失的主要是汇率波动风险。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海外投资活动都会受到汇率波动风险的影响,但与制造业、能源矿产等直接投资项目相比,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受汇率波动的影响更大。第一,工程承包项目的结汇自由度不灵活。工程承包项目的结款日期一般由合同事前约定,不能随意调整。第二,工程承包项目需要更多国内的技术工人,采购也更加国际化,这些成本一般都用人民币或美元支付,受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如果在项目施工期间,遭遇人民币升值或者美元贬值,就相对增加了承包商的人工和原材料成本支出。

  5. 劳工和原材料成本是决定海外工程项目成本的两大主要因素,严控两大成本也是中国企业低价中标策略的基础优势,但东道国相关领域的法律政策,可能会限制这种优势的发挥,进而激发一定的风险。

  东道国劳工人数限制和许可证制度,增加了工程建设的障碍。许多国家对于工程承包项目中外籍劳工数量设定了严格的比例,或者不允许外籍普通劳工进入本国劳动力市场,只能引进一定数量东道国缺乏的技术工人。但一般情况下,东道国的劳工素质、工作习惯和效率可能无法满足中国承包商的工程管理要求,尤其是对于一些专业要求很高的工程,如果当地劳工无法胜任大部分工作,为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中国企业只能花钱买“进入指标”,由此造成人力成本大幅提高。另外,一些国家的法律还针对外国劳务专门设定了“工作许可证”制度,即只有持有劳工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并在工作许可证规定的单位工作才是合法的,否则劳工和雇主都将被罚款。

  东道国与原材料相关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影响工期。例如,东欧某国《公共采购法》禁止因原材料成本提高更改中标价格。国内某公司中标东欧某国告诉公路项目,中标时,受欧债危机影响,当地经济不景气,原材料价格较低,到了2011年,该国一些原材料价格和大型机械租赁费大幅上涨。中国公司曾要求对中标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但公路管理局依据《公共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拒绝调整。最后,中国企业只能无奈接受原材料成本上升造成的损失。

  6.工程项目不可转移、前期投入资金较多,一旦遭遇风险致使项目中断,会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损失。

  工程承包项目一般有固定的施工现场,在现场建有大量的临时性设施,包括住宅、消防、安全、卫生等基础设施,以及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等物资,而且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还要付出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维修保证金、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须垫付的流动资金。因此,一旦遭遇战争、动乱等致使项目中断,需紧急撤离东道国的风险,这些固定资产只能留在原地,完全处于失控状态。如果在风险过后,当地政府不注重保护外国投资者的权利,承包商前期付出的资金作为应收账款也基本难以收回。

  7. 合同条款设计复杂、参与主体多元化,合同管理难度较大,容易产生风险。

  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是指由于合同条款制定的不完善以及合同执行不力等因素给工程施工带来的风险。工程承包合同内容较多,条款设计详细,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利益的分配和承担风险责任的划分,如果合同条款制定不完善,合同中许多条款都是为业主服务的,将有利于承包商的条款删除,而忽视了承包商的权利,或者借助熟悉东道国政治、经济、自然条件等优势,将业主可能承担的风险全部转嫁给承包商,这些合同缺陷肯定会使承包商处于不利地位。另外,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将与业主、分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咨询机构等各种主体开展交流与合作,而且这些主体可能还来自不同的国家,因此,如果承包商不能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责任处理好各种关系,就可能会遭受损失。例如,某企业承建欧洲某国高速公路项目,由于合同翻译工作不到位,对合同中关键条款谈判不重视,对合同审查不清,未能发现合同中许多关键条款缺失,导致后期施工过程中合同纠纷频发。

  8. 国际上各种技术标准存在差异,中国标准未获国际认可,给中国承包商海外施工带来不便

  技术标准在国际工程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决定了工程材料的选购、施工方案的确定、验收标准以及工程造价等。目前,中国企业采用的是国标(GB)或中国标准,其他国家除了自己国家的规范外,有的使用美标、英标、欧标、南非标准,甚至有的规定采用上述两种以上的规范。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结合工程的要求和现场条件严格把握技术标准的适用性。另外,工程设备和材料标准往往与技术标准相配套,由于中国标准并未获得广泛的国际认可,因此,中国物美价廉的设备和材料走向世界面临一定的障碍。实际上,我国大量的设备和材料已经能够满足美标和欧标的要求,只是缺少一份国际通行的认证证书。但是,正因为如此,大幅增加了中国工程承包企业的施工难度和成本。

  例如,在中东某国轻轨项目中,业主请英国的设计单位按欧洲标准设计,因此订购了大批欧洲的控制设备,其价格大大地超出了原合同的预算,导致承包商成本大增。如果中国企业能够引入中国标准,原材料和设备成本都会大幅下降,可以进一步提升盈利空间。

  9. 社会文化风险

  社会文化风险主要指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承包商所在国与项目所在国之间存在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商务惯例等方面的差异,从而给项目运营带来一些不确定影响。比如,在国外施工需要雇佣大量的当地工人,由于存在语言障碍、工作习惯的差异,影响到了工作效率,给工程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在国内很常见的三班倒赶工的工作方式,在国外基本不可能实现。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中面临的环境风险

  一、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遭遇环境风险的案例日益增多

  现阶段,中国正处于海外投资的快速扩张期,一大批资本充裕和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走出国门,布局全球市场。然而,在实践中确实有许多中国企业因环境问题在东道国遭遇环境风险而损失惨重。2010年以来,中国企业在缅甸、柬埔寨、纳米比亚、赞比亚、加蓬、印尼、蒙古、墨西哥、秘鲁等国,都分别遭遇民众和环保组织的抵制、政府的环境处罚等不同形式的环境风险,这些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石化、采矿、森林砍伐、海洋资源开发、水电等多个领域。

  二、 引发环境风险的原因

  至于引发环境风险的原因则是复杂多样,既有跨国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环保责任感不足、对东道国法律法规不熟悉等自身缺陷,也有东道国政策调整、法律更新等国家风险层面的客观因素,二者往往相互叠加共同激发风险。

  三、 环境风险以不同的表现形式贯穿于跨国投资的整个过程

  (一)跨国投资落地之前的考察和准备阶段:因环评不达标或民众和环保组织的抵制,导致项目无法落地,跨国企业遭受投资准入风险。一方面,东道国政府可能认为企业的环保技术、环保措施等达不到相关标准,拒绝外国投资进入;另一方面,即使政府认可跨国企业的环保能力,如果项目得不到民众和环保组织的支持,政府也不会轻易批准投资项目。

  (二)跨国投资运营阶段:因跨国企业的自身缺陷或者东道国政治、经济、法律等国家风险要素的变化,激发环境规制风险,给跨国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东道国环境法律体制宽松,促使跨国企业产生投机心理,主动淡化环保意识和责任,容易引发较为严重的环境危机,届时跨国企业将面临高额的赔偿款和更加严格的环境监管。与发达国家相比,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的环境监管缺乏约束力,甚至为了优先发展经济,会对跨国企业的污染行为持容忍态度。另外,在个别国家,跨国企业的环境风险成本低于企业节约环保成本带来的收益,导致很多跨国企业宁愿承担因污染环境遭受的惩罚,也不愿实施正常的环境标准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因此,在东道国宽松的环境法律体制下,跨国企业环保责任缺位、环保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长期存在,最终可能会引发较为严重的环境危机,跨国企业也将遭受东道国政府严厉的制裁。跨国企业不仅要支付高额的罚款和赔偿款,面临更加严格的环境监管,甚至可能会因环境危机彻底退出东道国市场,对母公司的全球业务产生冲击。典型的案例有:1984年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事故、康菲中国漏油案等。

  2. 东道国与投资国之间的环境法律存在差异,跨国企业习惯于国内法,未能充分了解或适应东道国的环境法律,触犯相关法律规定,被当地政府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之间环境法律发展程度的差异,已经成为跨国投资者必须跨越的天然屏障。尤其是对于由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投资的跨国企业而言,熟悉东道国繁杂的环境法律是个艰巨的任务,但也是规避环境风险的重要条件。有些投资者虽然很重视学习和了解东道国的环境法律,但工作不够细致到位,容易抓大放小,以国内既有经验套用国外投资,结果造成环境问题。例如,上海某酒店在德国汉堡投资酒店,经营过程中依然按照国内习惯处理垃圾,不重视垃圾的回收利用。但德国是欧洲大陆垃圾回收利用率最高的国家,它的垃圾分类法对垃圾进行了严格系统的细分。该酒店由于不熟悉德国垃圾分类法,导致垃圾处理环节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3. 东道国政府迫于民意和政治压力,改变之前的投资决策,要么给跨国企业附加更加严格的环保条件,或者直接暂停投资项目。

  进入新世纪以来,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为了回应公众的关切,稳固执政基础,也非常重视保护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可是,民意并非完全是理性的,有时容易被舆论误导,或将企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严重化,由此给跨国企业带来的风险显然是不合理的。另外,政治压力也是引发环境风险的重要推手,跨国投资面临的政治压力主要来自于东道国相关领域的利益集团或政府反对派。相关领域的利益集团是指东道国国内从事跨国企业拟投资行业的同业竞争者,他们利用自己在国内的影响力,向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政府改变决策。政府反对派的目的则是以跨国企业的投资问题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给现政府的施政制造障碍,降低政府的执政效率,损害政府的执政形象,为自己在选民中赢得支持。

  4. 东道国环保法律的制定与变更,扰乱跨国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政府和民众的环保理念也会有所提升,国家立法机构会出台或变更一系列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逐个解决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样,在发达国家,虽然环保法律制度已非常成熟和完善,但也需要不断探索改革法律体制,提高法律资源的利用率和治理效果。东道国环保法律的制定与变更,代表着当今世界环保法律体系趋紧的发展态势,对于跨国企业而言,则意味着环境风险的不断升高。例如,中国某企业在巴西投资建立了一座小型炼铁厂,主要利用巴西丰富的铁矿和森林资源。可是,在炼铁厂投产不久,巴西国会就通过了一项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严禁乱砍乱伐森林,导致炼铁厂失去了能源,而巴西又缺少替代能源炼焦煤,最终,炼铁厂被迫报废。

  5. 东道国政府直接以环境规制手段迫使跨国企业让渡经济利益。

  跨国资本的流动本质上是东道国政府与跨国企业之间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创造和分享利益的过程,当双方的利益分配呈均衡状态时,跨国投资才能正常稳定地延续,如果其中一方对利益分配格局不满,投资就可能出现波动甚至终止,此时双方会进行利益博弈直至达成共同认可的新的利益分配模式。也就是说,东道国政府与跨国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是随着东道国国内及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的,而在这一动态调整过程中,跨国企业的经济利益可能会受损。例如,俄罗斯政府以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的投资活动破坏环境为由强制收回其部分股份,实际上就是东道国政府与跨国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之争。

  (三)跨国投资遭遇政府环境规制后的衍生性风险

  除了东道国政府环境规制行为对跨国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之外,因同样的环境问题,跨国企业还可能会遇到衍生性风险,遭受潜在损失。比如:陷入长期的诉讼风险,付出高额的诉讼成本;国际仲裁结果和执行情况的不确定性,可能无助于挽回由东道国规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声誉和国家形象受损,可能会增加未来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以及降低在金融市场融资的便利性;等等。

  四、 跨国投资环境风险的基本特征

  1. 东道国政府对跨国投资所产生环境影响的评估标准和容忍度会随国内局势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环境风险往往只是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文化等国家风险的最终表现形式。

  东道国政府对跨国投资项目所产生环境影响的评估并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当政府出于经济发展的考虑批准投资时,说明它对环境问题具有较高的容忍度。当国内民意或反对派给因该投资项目对政府施加强大的政治压力时,政府又会以环境问题为由暂停投资项目,即便从技术上看该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合理范围之内。因此,环境问题只是政府否决外国投资缓解政治压力的借口。同样,在经济和法律层面,东道国政府想要扩大从跨国投资中获得的收益或者推动国内环境法律体制的完善,都可能会对跨国投资带来环境风险。

  2.东道国政府处于强势地位,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法律和行政手段对跨国企业进行环境规制,因此,由东道国政府滥用环境规制权引发的环境风险难以完全避免。

  当东道国政府出于对民意、政治和经济利益的考量,想要限制跨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活动时,就会以保护环境为借口,依靠各种法律和行政手段,对跨国企业实施环境规制。例如:政府利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随意强化对跨国企业的监管;跳脱出现有的法律框架,对法律进行补充或更新,使跨国企业的环保行为无法契合最新法律的要求;等等。这些手段表明上看“合理合法”,但实质上都是东道国政府借助自己的强势地位,完全基于环境保护之外的理由,滥用环境规制权,由此给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跨国企业带来的环境风险也就难以完全避免。

  3. 跨国投资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与投资分布的国家、行业和投资方式密切相关。

  从国家层面来看:第一,与东道国生态环境的脆弱度和敏感度相关;第二,与东道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度和稳定度相关;第三,与东道国政府环境法律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第四,与东道国民众对跨国投资项目的接受程度相关。从行业层面来看,如果跨国投资涉及污染密集型行业,不仅内部承担着高额的环境成本,而且外部还会受到东道国环境部门的重点监管,一旦有环境污染行为极易遭受规制。

  另外,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与跨国企业的投资方式存在一定的关联。如果采用并购的方式,由于被并购的企业一般都属于成熟型的企业,一般不需要付出额外的环保成本,也不会遭遇新的环境风险。但是,如果采用绿地投资的方式在东道国建立新的企业,那么跨国企业在投资审批、民众和环保组织认可等各个环节都会面临着不同形式环境风险的考验,因此,与并购投资方式相比,绿地投资遭遇环境风险的可能性显然要更大一些。

  五、 各国政府环境监管日益严格和国际仲裁理念转变,使得跨国投资面临的环境风险呈现上升的趋势。首先,跨国企业面临多层次环境监管机制,随着机制约束力的不断强化,企业的环境风险也会有所上升。国际环保法律体系中具有强制性的“硬法”和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软法”并重;多边与双边投资协定并存,在协定内容中添加环境保护条款成为必然趋势;政府与民间形成监管合力,对跨国企业履行环保责任提出更高要求。其次,长远来看,国际仲裁理念逐渐由侧重保护投资者利益转向寻求环境公益与投资者利益之间的平衡,今后可能有更多的东道国政府的环境规制措施会得到仲裁庭的支持。尤其是2000年以来,国际投资仲裁庭裁定东道国的环境规制措施不构成间接征收的案例有所增加。

  六、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所面临环境风险的现状

  1.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分布的国家和行业特征使得自身面临着较高的环境风险。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八成分布在发展中经济体,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脆弱,保护环境能力不足,相对容易发生环境危机。而且一些国家还处于环境法律和监管体系的探索完善阶段,法律的制定、变更、冲突,以及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既可能会放纵企业的污染行为,又无法有效约束政府使用环境规制权,这都增加了跨国企业遭遇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另外,在行业层面,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很多分布在污染较重的行业,提高了自身遭遇环境风险的概率。

  2. 部分中国企业环保责任和意识薄弱,未将环境风险纳入企业管理和风险评估体系。这导致企业在投资决策、成本收益核算、实施属地化战略等多个环节均缺少环境风险评估,因而容易做出破坏东道国环境的行为。而且一旦发生环境事故,一些中国企业也不具备应对机制和能力。

  3. 中国企业对东道国环境法律和监管体系不熟悉。许多中国企业出于节约成本和抢占市场先机的考虑,往往缺乏开展细致市场调研的耐心。他们只要对东道国涉及投资项目的主要法律有了初步了解,就急于开始投资布局,而环境法律作为专业化程度较高且相对远离投资策略核心的一类法律,更不可能成为投资者的重点研读对象。另外,如何与东道国的环境监管部门沟通协调,也是中国对外投资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4. 中国政府对海外投资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约束力有待加强。目前,中国制定的用于指导跨国企业对外投资环境保护行为的规范,主要是商务部于2013年颁布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但该指南是非强制性指导文件,不具有真正的约束力。

  七、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应对环境风险的对策建议

  强化环保意识和理念,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深入了解对东道国的环境法律和监管体系;政府继续加强对海外投资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约束力;企业与国家风险研究机构之间需加强合作,共同提高对东道国国家风险的研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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