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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7)
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7-10-10

  近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在广州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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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分开”助力医改,将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蓝皮书指出,不论是“十三五”规划还是“健康中国2030”,都提出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制药强国的战略要求。国家支持药品生产、流通行业的兼并重组,并促进行业提高市场集中度。从顶层战略到具体政策制定以及实行的效果恰恰都符合了产业发展的要求。首先,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主要采用“双信封”评审方式,其经济技术标中设置的“生产规模、销售额、研发能力”等指标,明显有利于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质量分层、分组竞价的商务技术标评审也有利于研发实力较强企业。配送环节,多数省份以分散配送为主,由生产企业自行配送或者委托经营企业配送;福建省则鼓励集团化配送,1家生产企业在同一片区只能指定1家配送企业配送本企业的所有挂网药品。其次,“两票制”进一步压缩流通环节,提高行业集中度。

  破除“以药养医”已成为当前医改的共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则被视为破局的利剑。改革的主要措施为取消药品加成,三医联动实现药品收入向医疗服务收入的平移;然而,真正做到医药分开,应在当前做法的基础上剥离医院的门诊药房,逐渐切断医生处方权与药品收入的利益关系。笔者认为,目前的政策环境有助于倒逼医药分开。

  首先,取消药品加成使医院药房成为医院明面上的成本部门,“两票制”对购销票据“票、货、账”核验管理的要求提高了运营成本,同时账目透明化也提高了医院的违规风险。其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部分地区强制降价形成的降价洼地以及全国价格联动使中标价格逐渐走低,二次议价以及“两票制”提高了制药企业的营销成本,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可预留回扣的空间,一些企业,尤其是具有优质仿制药的企业开始考虑布局院外药店。最后,从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看,虽然大部分地区根据省级平台的中标价形成医保支付标准,一些省市(比如浙江)参考实际采购价格制定支付标准,并且动态调整,福建省则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药品属性等要素予以制定。因为医保药品销售额在医院药品中占比较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成为约束医生药品使用的重要因素;如果支付标准参照实际采购价格制定,医院二次议价的收益也将会被压缩。综上,药品加成取消、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以及“两票制”都在倒逼医院将药品当作成本处理。

  诚然,外部力量不断加压推动医院医药分开,医院内部的多股力量却在合力排斥。首先,药品集中采购默许(明确允许)的“二次议价”成为弥补加成收入的一道口子;一方面,医院通过收入结构调整弥补部分减少的加成收入,另一方面,二次议价又使其获得一部分收益,因此,医院没有剥离门诊药房的动力。其次,医院采购药品的回款在3~6个月,因延期回款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益,一旦剥离药房,这部分隐形收益便无法获得。再次,医院住院业务收入占比一般在60%左右,而一定的门诊比例是维持住院的关键,全国平均34~35个门诊患者对应1个住院患者,仅仅取消药品加成可能略微影响三级医院的门诊量,但是一旦剥离门诊药房,将会失去大批门诊患者进而影响到住院业务。最后,公立医院“铁饭碗+论资排辈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人事薪酬制度,难以保证因医院收入结构调整平移的医疗服务收入合理分配给医生,既然预见改革引致自身收入下降,因此医生没有激励推行医药分开。

  内外力对抗下的医药分开能否深入推进,两个因素可能会成为改革的突破口。

  第一,财政收入增速下滑,医保筹资增速放缓,基金穿底在即,医保控费刻不容缓。三明医改的原因之一就是医保赤字,福建省近期出台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对于非竞价组药品制定相对较低的医保支付结算价,也是综合衡量基金可承受能力后的决策。在当前形势下,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趋势应是参考实际采购价(二次议价)。如果说针对药品单项的医保支付标准杀伤力有限,那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院则是全面轰击。目前,住院支付主推DRGs、按病种付费等付费方式,其中按病种从技术上讲更具可行性,门诊逐步推行按人头付费,门诊与住院在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打包付费方式更有利于激励医院控制成本。此外,针对医院延期回款,已经有地方医保部门介入以解决“三角债”问题,福建省要求各级医保部门与属地配送企业及时结算货款;重庆市也规定医保统筹基金每月将应支付医保费用的30%拨付到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在重庆药品交易所开设的结算账户。总之,医保部门介入货款结算,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医院存留药品采购资金的动机。

  第二,移动互联网技术引致的商业模式创新助推医药分开。医药分开的关键在于院内处方的释放,尽管以上各种外力倒逼医药分开,但是只有医院/医生收入水平不降低,医院/医生才会配合释放院内处方,而当前的互联网技术提供了技术可能性。

  通过搭建联通医院信息系统、医生、云药房平台、社区药店、配送系统等的电子处方流转信息平台,患者可线上或者线下在平台内的医院就诊,随后可自主选择线上或者线下购药。该业务的商业模式为,由平台负责统方,由制药企业向医生/医院支付处方费(医疗服务费用/医事服务费),将原先的暗扣转为明扣,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节约了医院运营药房的成本、药企支付医药代表的费用以及由医院延期支付货款产生的费用。

  当前,淄博、宁夏等地都在试点向院外释放电子处方,而其全面推行仍面临一些制度障碍:一方面,没有正式文件确定电子处方流转的合法性;另一方面,网售处方药仍未解禁,目前电子处方外流只能对接线下药房。

  此外,处方外流的探索中也出现了互联网医院、药房托管等模式,对于前者,其涵盖了线上问诊业务,仍需要电子流转系统联通各方,因此,互联网医院处方外流的模式与上面所述的经典模式本质相同。对于药房托管,可以是电子处方也可以是纸质处方外流至托管药房。不考虑产权层面的问题,这种托管模式缺乏药房间的竞争,无法改变以往带金销售的分散营销模式,无益于降低药价、减少回扣,其实质是医院降低药占比、减少药房运营成本的选择。当电子处方能够充分释放、患者可以自由选择系统内的药店购药时,这种变相释放处方的托管模式自然会被淘汰。

  一旦处方外流助推医药分开,会给流通行业带来哪些机会?毋庸置疑,零售端的处方药市场将如开闸泄洪般被打开,医药电商的大发展则有赖于处方药网售解禁政策。医药分开后医院仍保留住院药房,在医保控费压力下,医院有降低采购成本的激励,相对于分散的二次议价,GPO更能够降低议价采购成本,将会是医院采购药品的主要模式。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完全可利用其物流、品种、资金等优势承接GPO业务,国内的嘉事堂已与首钢、鞍钢、中航集团等合作,为其提供GPO服务。

 

  医药电商成为药品流通行业重要发展模式,B2C移动端业务占比接近50%

  2016年,面对“互联网+”的发展机遇,药品流通企业以及行业外的互联网企业均表现出极大的信心。全年网上药店药品销售额同比增长50%,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各种新型的医药电商模式不断涌现,B2B逐步向B2C、O2O(线上到线下)等模式转型,传统商业贸易逐步向现代综合服务转型。如国控天津运用物联网技术构建与医院合作的全新服务模式,由PC端向移动端转换,为电商差异化、多样化发展引领方向;九州通建立的好药师医药健康商城开展全网营销,服务模式包括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渠道模式、O2O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模式以及互联网模式下的“寻医问药”服务模式、慢病管理模式。2017年初,国务院公布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B证、C证的审批。这意味着,合法的药品流通企业都可以自由开展互联网药品的B2B、B2C业务,医药电商发展迎来了春天。

  蓝皮书分析指出,2016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612亿元。其中,B2B(企业对企业)业务销售额576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94.2%;B2C(企业对顾客)业务销售额36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5.8%。B2B业务中移动端占4.3%,B2C业务中移动端占46.0%。订单总数4305万笔,其中B2B订单数1632万笔,订单转化率96.7%;B2C订单数2673万笔,订单转化率86.3%。B2B网站活跃用户量27万,平均客单价3652元,平均客品数791个;B2C网站活跃用户量11162万,平均客单价148元,平均客品数11个。B2B日出库完成率98.4%,B2C日出库完成率96.5%。B2B电商业务费用率16.5%,B2C电商业务费用率22.2%,均远超行业平均费用率。B2B与B2C销售结构差异较为明显,B2B业务主要集中在西药类,而B2C业务中其他类中包含保健品类、化妆品及个人护理用品、计划生育及成人用品等。

 

  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七大趋势

  2017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纲领性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各项改革举措将全面推行,行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模式加速转变

  “十三五”期间,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增长,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加快扩大,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随着促进新型城镇化与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国家政策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将从消费主导的资源配置模式逐步转向资本市场主导的资源配置模式。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引领下,行业业态重组将持续加速,批零业务一体化发展将成为主流,全国性、区域性药品零售品牌企业将陆续上市重组。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创新型流通企业将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力。同时,药品流通行业也面临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的挑战,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企业管理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将受到严峻考验。药品流通企业要及时寻找创新升级、做大做强的有效路径,“补短板、调结构”,逐步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质量效益创新型经营转变。

  (二)药品流通行业格局全面调整

  当前,“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综合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随着相关配套政策密集出台,改革方向细化明晰。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方面制度建设将是下一步深化医改的重要突破方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流通“两票制”、家庭医生签约、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医保总额控制等各项政策举措,覆盖了从药品供给侧到需求侧的各个重要环节,将逐步打破现有药品流通价值链条,加快药品流通行业优胜劣汰。特别是“两票制”政策的实施,将大幅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加速全行业洗牌过程,使信誉度高、规范性强、终端覆盖面广、销售能力强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市场占有率迅速提升,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并逐步倒逼药品零售、物流、电商行业加速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进程,最终实现行业格局的全面调整。

  (三)资本市场对企业整合助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药品流通企业将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加速整合,不断实现强强联合。从各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可以看出,药品流通企业并购交易较为活跃。如瑞康医药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收购医疗器械经销商,打造全国器械营销平台,已完成了全国20多个省市的并购布局。

  同时,零售连锁药店将成为上市公司竞相追逐的对象。当前,药品零售行业集中度较低,上市企业数量与批发业相比较少,尚处于上市发展初期,未来药品零售企业的并购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多家上市零售连锁企业跑马圈地、扩张网点,中小型单体药店将主动或被动地接受洗牌,行业整合势必加剧,零售药店连锁率将不断提升。

  在几类募资方式中,短期借款仍然是药品流通上市公司主要的募资方式。由于IPO(首次公开募股)排队时间较长,新三板上市将成为药品流通企业越来越青睐的募资方式。

  (四)医药供应链管理服务迅速升级

  随着医改新政的相继出台和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药品流通企业将逐步运用全局供应链思维,利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建设供应链一体化管理平台,打通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隔阂,同时向供应链上下游提供市场开发、价格谈判、在线支付、金融支持等增值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借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挖掘数据的价值,辅助企业及终端客户的经营决策,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从而提升物流运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如国药物流创建“赛飞”供应链管理云平台,通过运营服务体系、物流服务体系和数据服务体系实现需求预测、分布式入库与出库策略及自动补货等功能。

  同时,药品流通企业将与顺丰、中国邮政等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推动医药物流资源的重新组合,促进供应链优化升级,提高医药配送效率。药品流通企业将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合作共赢、高效便捷的智慧物流生态体系,构建信息化、数据化、标准化、开放化、平台协同化的医药物流信息互联网共享体系,向卓越的医药供应链服务商转型。

  (五)医药电商跨界融合进程持续推进

  国家“互联网+”政策的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消费者“大健康”理念的形成,网络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为医药电商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市场和技术环境,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在药品流通企业由传统配送商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的过程中,医药电商企业将凭借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获得为全行业提供增值服务的先发优势。“处方药+电子处方+医保在线支付”的三方信息共享模式或将成为下一个药品零售业务增长点,而差异化的发展定位也将决定企业能否得到市场认可并快速成长。如部分药品流通企业发展以C端需求为导向的C2B2M(消费者到经销商再到生产商)模式,部分企业与医药O2O平台(如叮当快药、快方送药、好药师等)合作,利用平台流量资源实现互联网化转型。同时,医药电商企业将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的优势,建立基于B2B、B2C、O2O的电子商务平台的线下实体药店网络和药品配送网络,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和患者健康服务体系,实现“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线上线下联动目标,加快线上线下融合进程。

  (六)药品零售经营方式不断创新

  2017年,药品零售行业步入机会年。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全面展开以及医保控费等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医药分开”改革趋势日益明显。医疗机构、医保机构、零售药店三方信息共享试点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行将为药品零售行业发展提供重要机遇,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工作即将拉开序幕。

  同时,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政策实行,药品零售行业销售增速将有所放缓,利润率可能持续走低。在此背景下,融合创新、转型升级是其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新业态、组织新产品、打造新环境、运用新技术、尝试新模式和新营销、拓展新领域将成为主流趋势,企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经营将成为必然选择,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的健康咨询、用药指导、数据检测、辅助诊断等专业药事服务也将催生更多“新零售”模式。

  (七)行业基础建设作用日益增强

  “十三五”期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进入新的转折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基础数据建设将带动行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资源的充分融合,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药品流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将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建立合作关系,统一药品流通编码规则,制定电子数据交互规范,建设行业主数据库,打造综合性行业管理平台,提升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信息交互的效率,减少行业社会资源的重复投入。同时,深度挖掘数据信息价值,构建数据化运营体系,着力经营打造品牌效应,创造可观的社会价值。

  在当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药品流通企业将不断地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重视人才培养与员工职业规划,加强团队建设,构建知识型、创造型人才成长的企业文化,重点培养跨界复合型人才及各类专业人才。同时,预先培养或积极引入具有医、养、护及健康管理专业背景的综合性人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两票制”助推医药流通行业商业模式创新

  医药流通行业并非简单的物流行业,其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为上游的工业企业和下游的终端客户服务。正因为具有如此丰富的上下游资源,流通企业有极大优势进行商业模式创新,“两票制”则成为转型的助推器。

  从基础业务层面讲,首先,流通企业可进行药品供应链体系的优化升级。其通过提高物流平台的基础建设,加快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的软件建设,形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物流配送网络,以提高服务能力、降低物流成本。为了充分满足下游医院的需求,一些流通企业延伸药品供应链业务,通过对接医院的云平台,承接(外包)医院药库/药房的非核心业务,实现药房/药库的自动化管理,从而让药学人员专注于处方审核、用药监测等专业性业务中,整体上提升了医院的运作效率,并降低了运行成本。目前上海医药、南京医药都在拓展针对医院的药事服务业务。其中,上海医药开展了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SPD,Supply, Processing, Distribution),即通过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药房/药库改造,构建医院院内的物流系统,从而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在与医院的合作中,上海医药根据医院的不同需求采用了部分或者完全药房外包的差异化托管模式。

  其次,一部分大型流通企业利用自身的渠道和终端推广优势开始涉足药品代理业务。“两票制”下从事医药代理的自然人因无法配送、开票面临转型,流通企业面对海量的营销市场开始拓展其业务范围,比如国药控股为此专门成立国药控股江苏药事服务公司,并通过吸收医药自然人提高其推广实力;一些专注互联网交易的流通企业则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品牌推广业务。

 

  中国医药流通行业进入洗牌阶段,分销业已行至中盘,零售业刚刚开启

  蓝皮书通过对23家医药流通行业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所公开披露的收入增长、盈利水平、费用控制以及资本运营等数据指标进行分析研究,呈现出2016年国内医药流通行业上市公司的现状,进而看到整个行业发展的状况,并试图发现中国医药流通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从23家医药流通行业上市公司收入总和及增长情况来看,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总和为8246亿元,同比增长15.48%,比2015年14.12%的增速略有提升。

  从各家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来看,国药控股收入规模最大,达到2583.88亿元,华润医药和上海医药分别以1401.73亿元和1207.65亿元,位列第二和第三。

  从各家上市公司的收入增长情况来看,瑞康医药增速最快,为60.19%。其次是嘉事堂和老百姓,分别为33.8%和33.4%。

  蓝皮书指出,从初现、增长、洗牌到成熟,是医药流通业变迁的基本规律。按照这个规律,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已经进入洗牌阶段,所不同的是,分销业已行至中盘,而零售业则刚刚开启。

  随着洗牌至中后期,医药分销企业规模优势将逐渐显现,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也会越来越强,创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也会不断提升。

  零售业与分销业不同,目前刚刚进入洗牌初期,尚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巨头,所以未来仍处于变局中。

  总之,中国的医药流通企业如果想在未来的发展和变局中赢得先机,就要及时发现并顺应行业变迁的规律,及早进行战略规划,谋定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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