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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残疾人事业蓝皮书: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2022)
来源:皮书说  作者:皮书说   发布时间:2022-03-02

  2022年3月1日,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在京发布了《残疾人事业蓝皮书: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2022)》。

  《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2022)》全面回顾了中国共产党与残疾人事业百年发展,总结了残疾人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权利,注重残疾人的社会参与,推动残疾人真正成为权利主体,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和享有者。残疾人保障内容从基本生活保障发展到包括就业、康复、教育以及精神文化等在内的全面支持;残疾人支持主体从政府一元保障发展到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残疾人保障形式从社会救济发展为建立法律保障、有法可依,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变化。

  《蓝皮书》指出,“十三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如期实现了全面小康,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农村建档立卡户全部脱贫,残疾人经济状况明显改善;1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识字率接近79%,残疾人融合教育得到加强;残疾人就业政策逐步完善。“十四五”是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残疾人事业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就业质量,促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无障碍环境,改善残疾人民生,努力推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蓝皮书》还着重介绍了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备战参赛相关情况和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竞技体育、康复体育和残疾人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现状。蓝皮书选取了内蒙古、新疆、宁夏、西藏4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分别梳理了各地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总结了各地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我国残疾人经济、教育、就业等状况明显改善,但仍面临多项挑战

  蓝皮书指出,残疾人经济状况明显改善,但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艰巨。截至2020年底,农村建档立卡户全部脱贫,但是残疾人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艰巨。2020年非农业户口的残疾人低保/低收入人口占比有所下降,但是仍然达23%;而农业户口的残疾人除建档立卡之外的贫困比例达到28%以上。这些残疾人及其家庭具有很强的脆弱性,家庭发展较为艰难,“脱贫未脱困”的现象较为突出,面临较高的返贫风险。无论是非农业户口残疾人家庭还是农业户口残疾人家庭,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比例都有所增加,而借住或无固定住所的比例稳步下降,农村户口的残疾人家庭经鉴定或未经鉴定的危房数量逐年下降。但是残疾人家庭住房问题仍需得到关注。

  残疾人受教育状况持续改善,但仍有较大改进空间。2020年,1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识字率接近79%。分年龄段看,60岁以下各年龄段的不识字人数居高不下,尤其是15~19岁、20~24岁和25~29岁的残疾人的不识字人数占比均超过20%。2015~2020年,登记残疾人口中未上过学的人数占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残疾人数占比提升近7个百分点。但是受教育呈现较大的城乡和地区差距。分户口性质看,非农业户口残疾人的受教育状况显著好于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未上过学的占比高出非农业户口14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比非农业户口低25个百分点。分地区看,上海、北京、天津、东中部地区小学及未受过教育的占比均低于贵州、青海、西藏等西部地区。

  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升,就业质量有所改善。2020年,残疾就业人数较2019年有所增加,就业质量也有所改善,个体、创业和灵活就业占比呈现下降趋势,按比例就业和公益、辅助就业占比逐年提高。2020年,未就业残疾人数较2019年下降近10万人。未就业残疾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以家庭成员供养和社会救助为主。从各受教育水平的残疾人就业帮扶需求占比来看,其他帮扶需求占比最高,其次是技能培训。从就业帮扶需求的满足情况看,初中和高中(含中专)的残疾人帮扶需求得到满足的占比最高,其次为小学、大学及以上和未上过学的残疾人;接受过大学及以上教育的残疾人其他帮扶需求的满足占比远超其他残疾人,但其职业介绍需求的满足占比远低于其他残疾人。分残疾类别看,各类残疾人对其他帮扶的需求占比同样最高,而且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对其需求的占比皆超过50%。

  社会保障逐步改善,但是存在较大的地区差距。2020年,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获得缴费补贴的占比和人数均有所增长,获得缴费补贴的占比均超过60%。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持续上升,参保比例有所提升,其中养老保险参保比例超过90%,医疗保险参保比例超过97%。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持续减少的情况下,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反而有所增加,享受医疗救助的人数也在逐年增长。从受助比例看,残疾人医疗救助受助比例超过9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占比超过4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服务的覆盖面均比上年有所扩大。但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不同区域残疾人社会保障结构差异较大,东部和东北、西南、西北地区分处两个极端,东部地区养老保险参保比例、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两项补贴发放占比较高,东北地区、西南地区与西北地区则较低。从保障对象来看,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西藏、陕西、青海、宁夏等已将生活补贴对象扩大到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困难群体,但是仍有很多地区尚未扩大两项补贴涵盖群体的范围,导致受助人数少;从两项补贴的保障标准来看,两项补贴的保障待遇存在显著的区域与城乡差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最高的省份达到每月400元,而最低的省份只有每月50元。

  社区无障碍持续改善,但残疾人服务仍然有待加强。银行、信用社、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商店、小卖部等出入口平整或有坡度的占比稳定增加,且城乡差距逐步缩小,无障碍建设项目和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有无障碍体育器材的文体活动中心占比明显增加,对减少残疾人体育参与的障碍、推进残疾人体育融入具有积极意义。分城乡来看,主城区的综合服务中心无障碍建设要好于其他区域,而特殊区域、乡中心区的无障碍建设总体较差。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间存在正相关。从区域发展来看,东部地区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较好,能够基本保障学生的校园安全。但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设置无障碍厕所或厕位的学校占比均较低,校园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能充分满足残障学生的需求。从城乡建设来看,城乡拥有无障碍设施的学校、幼儿园社区存在较大差异,镇中心区、主城区和乡中心区的学校拥有无障碍设施的占比较高,村庄、特殊区域及城乡接合部占比明显较低。从总体上看,社区为残服务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仍然较为明显。2020年,社区建有康复站的比例不到1/5,特殊区域和村庄不到1/7,康复服务供给薄弱导致残疾人康复供需矛盾加剧。为残服务的区域差距也在拉大。在经济发达地区,社区为残服务开展较早,相关制度和规范较为完善,其服务机构也相对完善。村(社区)建有康复服务站的占比呈现较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各村(社区)建有康复服务站的占比较高,而西藏、海南、云南、河北、黑龙江、山西等中西部地区建有康复服务站的占比较低。同时,残疾人体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和城市,场地设施、公共服务、健身指导等公共服务集中于东部地区与城市中心区,乡镇、农村以及偏远地区的文体基础设施相对较少。

  “十四五”是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残疾人摆脱了绝对贫困问题;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残疾人就业和社会参与水平明显提升,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残疾人康复、教育、无障碍、文化体育等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同迈入了全面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残疾人事业中的表现更为突出:一方面,与社会成员的普遍生活水平相比,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比较高,残疾人持续增收的难度相当大,残疾人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相比,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另一方面,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仍然存在,欠发达地区、农村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下更好基础的五年。2020年11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筹办好北京冬残奥会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办好北京冬残奥会、完善病残照料政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等。

  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等目标,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帮扶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等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成为时代主题。对于残疾人事业而言,是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为残疾人全面发展、融合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实现共同富裕。

  应不断提高我国残疾人竞技体育的内源性动力和发展潜力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要求,2021~2025年,残疾人竞技体育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做好东道主筹办好北京冬残奥会、杭州亚残运会等国际大赛,实施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不断提高竞技水平,在重大国际赛事上力争好成绩。

  为继续完成“奥运争光”的目标,残疾人竞技体育的工作者们应当总结过往成功经验,加强顶层设计,用好“举国体制”制度优势带来的红利,加快推进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宏观政策,将进一步为竞技体育发展赋能。健全中国特色的残疾人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各类管理方法,科学合理的设计和组织各类国家级比赛和北京冬残奥会及杭州亚残奥会系列测试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运动队组织管理,强化科学选材及高科技方法手段在训练过程中的应用。创新和完善冬残奥运会、亚残运会等国际大赛管理机制,提高我国竞技体育的内源性动力和发展潜力。

  在制度建设层面,强化举国体制。在竞技体育领域,结构合理、管理有序、效率优先的举国体制能有效地集中国家资源,是迅速提高运动训练水平和运动员的运动成绩的根本保障。

  随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等纲领性文件的出台,我国鼓励更多的残疾人投入竞技体育,同时充分挖掘竞技体育的休闲、娱乐、教育等多种功能,促使竞技体育更好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竞技体育、“奥运争光”的影响将进一步扩大,它将成为激励人们拼搏奋进的重要素材。

  在运动队组织建设方面,全面加强残疾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激活后备人才的选拔、保障机制。修订和完善运动员注册条例,促进优秀选手的合理流动,以体教融合为契机,制定好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和退役保障体系等相关政策与法规,做好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退役保障安排,为优秀运动员解决后顾之忧。

  调整和健全当前的残疾人竞技体育体系,优化完善配套政策。在非竞赛周期内,落实体教融合政策,整合高校资源为国家集训队助力,加大与高等院校通力合作力度,促进国家队与院校一体化进程,确保各项工作系统运行。

  在竞赛组织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强化人才的综合业务能力,培养出具备全面综合素质、国际化视野、过硬专项技能的竞技体育组织人才。不断拓宽后备力量培养渠道,统筹布局专业院校和行业协会的后备人才培养,根据各运动项目的竞赛规律,激发广大后备人才从事业务培训。积极配合浙江杭州做好杭州2022年亚残运会筹办工作,根据疫情变化情况与亚洲残奥委会等国际组织密切联系,随时调整筹办方案。

  强化公平意识,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反兴奋剂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全国残疾人体育赛事分级管理办法》,营造良好的竞技体育环境。

  在团队建设和运动队组织管理方面,加强体训中心和训练基地建设。推动残疾人竞技体育内涵式发展,推动参与残疾人体育训练的个体,从规模型向质量型转变。同时做好运动员梯队建设,组建以年轻运动员为主体的备战队伍,为2024年巴黎残奥会选拔培养运动员。统筹国内区域间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为后期实现跨项目选材提供支撑条件。另外,重视羽毛球、跆拳道两个新增项目发展,增加夺金点。促进轮椅篮球、坐式排球等集体项目发展。统筹协调发展夏季运动项目与冬季运动项目,实现运动项目全面均衡发展。

  在后勤保障和科技服务方面,强化创新要素对竞赛成绩的影响。推动“科技攻关”与残奥运动项目的紧密结合,提升运动训练智能化水平。

  当前,物联网、大数据、新材料、新运动装备等现代科技在竞技体育领域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在高科技应用密集的残疾人体育领域尤其凸显,在许多需要辅具或假肢的运动项目中,人与装备的有机结合是残疾人运动员运动表现构成的基础性要素,而装备技术的发展进步就意味着残疾人竞技体育训练水平、竞赛表现等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精彩目录

  Ⅰ 总报告

  1. 中国共产党与残疾人事业百年发展

  2. 中国残疾人事业进展与“十四五”开篇(2021)

  Ⅱ 专题报告

  3. 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备战参赛进展报告

  4. 中国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展报告(2021)

  5. 中国残疾人竞技体育发展报告(2021)

  6. 中国残疾人康复体育发展报告(2021)

  7. 中国残疾人体育教育发展报告(2021)

  Ⅲ 地方报告

  8.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报告(2021)

  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报告(2021)

  10.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报告(2021)

  11.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报告(2021)

  Ⅳ附录

  12. 中国残疾人体育大事记(19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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