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专题子库

粤港澳大湾区
暂无简介

更多>> 热点聚焦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 详情>>
安全事件
山东招远发生“8.6”重大火灾事故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刘姝   发布时间:2014-10-29

2010年8月6日17时左右,山东省招远市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罗山金矿四矿区盲竖井12中段至14中段井筒电缆起火引发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到达现场指挥救援。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和副局长王德学带领其他10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也于7日上午到达事故现场。招远市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烟台、招远两级市委、市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并迅速组织了100余人的专业救援队伍紧急进行救援。从6日下午5时到7日中午12时42分,将近20小时的紧急救援,井下329名作业人员全部升井,313人成功获救升井(其中1人重伤),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89万元。

 

中国国家安监总局11日对外发布了山东省招远市玲南矿业有限公司“8.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通报列举了事故暴露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并强调要切实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通报称,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不扎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执行安全规程不严格、机电设备设施相对落后,以及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等突出问题。

安监总局方面表示,事故发生时,下井带班的副矿长沉着应对,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矿工撤离升井,有效降低了事故损失,这充分说明了实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通报提出,要全面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2011年1月1日以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2013年底前,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要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

为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安监总局提出加强通风和机电管理、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及设备设施、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应急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6点要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