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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件
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喷爆事故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刘姝   发布时间:2014-10-29

  2012年2月20日23时30分,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铸造车间,在浇铸一大型铸钢件接近结束时,砂型型腔发生喷爆事故。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失踪,17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宁省省长陈政高作出批示,对伤员进行全力救助,做好善后工作。副省长赵化明20日晚上已赶到现场。鞍山市委、市政府和鞍钢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亲赴现场指挥救援,并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

  截至21日12时,搜救人员已经找到3名失踪者遗体,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升至13人。

  国家安监总局通报,据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是由于型腔内部或者底部残余水分过高,钢水进入型腔后,残余水分受热,短时间内迅速膨胀,造成砂型型腔喷爆。

  按照熔融金属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检测原砂含水量,确保达到工艺要求;采用地坑造型时,要了解地坑造型部位的水位,以防浇铸时高温金属液体遇潮发生爆炸;要安排好排气孔道,使铸型底部的气体能顺利排出型外;要定期对熔融金属罐(包)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并在确认烘干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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